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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木房改造过程,农村老宅闲置,房屋倒塌几十年没有人打理,要如何利用起来

时间:2023-09-15 作者:群钧 51 51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老宅木房改造过程,以及农村老宅闲置,房屋倒塌几十年没有人打理,要如何利用起来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农村老宅闲置,房屋倒塌几十年没有人打理,要如何利用起来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也逐渐富了起来,但是农村的人口也随之减少了不少,很多地区的农村看起来冷冷清清的,没有以前的热闹了。而农村人口的减少也导致了农村老宅的闲置,有的房子甚至都没有人住了,这也非常的让人觉得惋惜。其实空闲的房子还有很有价值的,要将其利用起来也是能够促进农村发展的,那么对于农村闲置的房子,如何充分的利用起来呢?

首先在农村如果我们有多余的闲置房的话,其实可以选择转让给同村的人。尽管农村的土地不允许进行买卖,但是却可以在同村之间进行转让,因此在转让之后不仅能够有一笔小小的收入,而且也不会让闲置的房子白白浪费掉。此外如果在农村的闲置房是木屋的话,那么也可以将房子卖给专门收购的人,而他们也有一些专业的渠道来出售废旧的老房子。正常情况下每栋木房子,他们会根据房子的新旧程度以及大小给予不同价位的钱。因此尽管农村的旧房子不是很值钱,但是只要多加利用也是能够有一定好处的。

其次如果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比较不错的话,其实可以打造成旅游景点,比如乡村风景酒店,农村体验园,乡村青年旅馆等等。另外还可以在旧房屋的周围种上果树,养一些动物,以此来带动农村的旅游业发展。这样一来只要好好的运作,一般来说都有一笔不小的收入。因为现在的年轻人很喜欢去农村玩,在农村开发旅游项目的前景还是不错的。

最后如果在农村有旧房子的话,用来开办一些加工作坊也是不错的选择。比如我们可以开一家米酒,豆制品,咸菜,腌菜,米酒等类型的加工作坊,这些作坊在农村开办起来不仅费用比较便宜,而且用水、用电等也比较方便。

非农业户口怎样可以翻建老宅

农村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孩子年轻的时候或者是考学,或者是当兵、参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由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但父母依然还是在农村生活。等父母百年之后,这农村的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当然是由其子女依法继承。这一点上,是不管子女的户口性质的,子女户口是农业户口也好,是非农业户口也好,都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但如果是非农业子女想将继承的房屋重新翻建养老,那现行的政策就不允许了。农村父母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可以作为遗产由房屋主人的子女继承房屋的使用权和使用权。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白,虽然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可以继承,但房屋是依附于宅基地而存在的。农村的宅基地是公有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是村集体免费提供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使用。所以,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无偿所有权,这一点非常明确,想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你就得是本村村民,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行。

作为非农业户口,早些年将户口迁出农村,就已经失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所以就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既然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这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而然又间接的被继承者所拥有。但这种使用权是随着房屋的存在才拥有的,当房屋无法住人或者是自然倒塌之后,该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然后重新分配给需要建房的村民。

而想要使自己的使用权期限长久一些,那就要保证房屋可以住人。但政策规定,非农业户口的房屋继承者不允许对所继承的农村房屋进行翻建,不过可以修缮。所以,你想利用继承的父母的农村房屋回农村老家养老,首先就要修缮一下房屋,保证房屋使用年限,以达到回农村养老居住的目的。

翻建房屋,是指将原来的老房子拆掉重建。而房屋修缮则是在房屋基础不动的情况下,对房屋原有的部分设施进行维修,以达到房屋稳固的目的。比如说换换门窗、换换屋顶等等都算是修缮。只要你房屋不加高,不影响邻居采光,别人是不会干涉的。有的人,退休以后先将门窗换成铝合金的,过些日子再修补下山墙,这一步步下来,原来的老房子基本上也整了个遍。

房子整修以后,就可以安心在里面居住养老了,而且也没有重新翻盖,并没有违反政策规定。这样,也挺好的,你说是不是呢?

非农业户口当然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只是不能重新翻盖了,这一点是很明确的,毋庸置疑。如今很多人可能还在农村居住,但是户口都已经变成了城市户口,就是因为当初由于考学或者工作的原因,把户口迁去了外地,这种情况下,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会有限制。

首先,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可以有权使用宅基地,如果户口不在农村,就不应该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农村的宅基地虽然他无权拥有,但是宅基地上的农房是人家爹妈盖的,父母不在了,这部分财产就可以由子女来继承,无关乎户口性质。

这样一来也就是说即使户口不在农村,父母不在了,或者爷爷奶奶留下来的农房都有权利继承。只不过继承可以,使用也可以,但是不能重新建盖,用官方的学术语言来解释,正常的农村户口对宅基地拥有永久使用权,而城市户口继承得来的农房,对宅基地只有长期使用权。何为“长期”何为“永久”呢?

永久就是说不管房子倒不倒,是要修还是要重新建都可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一直在你的手里。而长期就不一样了,长期到了一定程度可能就变成近期了,当农房存续期间使用权归你,一旦农房倒塌,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将要被收回。所以按照规定来看,如果是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房,但是不能推倒重建。

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咱们还是要讲点人情味的,通常情况下,只要你是本村人,哪怕把户口迁走了,继承父母的农房之后,有个小修小补的村里都不会过于干涉,修建之前打个招呼就可以了,毕竟在大家的感觉里,这是人家父母的农房,也就是人家的农房,人家想修补还是想重建,外人不宜管的太多。

笔者正在乡镇基层从事村建国土工作,发现网上回复的内容错误较多,为以正视听、尽可能让类似的网友少走弯路,特作以下答复。

一、农业户口、非农户口都能继承父母的农房,但需符合继承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法定程序。

(一)继承条件: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包括房屋)都可以按规定进行继承。针对农村农房继承的问题,用大白话来说就是: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子女就可部分或全部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但继承的是房屋,而不是宅基地,因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由于提问中表述的子女为非农户口,其父母的房屋在父母均在世时,无法通过分房分户、赠送等方式将产权过户到子女户头上,只能在符合继承条件时通过继承过户。

(二)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继承人根据该遗嘱进行继承。法定继承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对象及继承顺序进行继承。从实际来看,农村大多是第二种情况。实际操作中,父母只有一方死亡,在继承房屋时应先是在世的另一方继承其应继承部分,然后再轮到子女继承剩余部分。当然,父母的另一方放弃继承权,另当别论。

(二)相关程序:主要有产权调查、办理继承权公证、重新办理房屋产权等主要程序。

(1)产权调查,由当地国土所对农房产权情况进行初步调查,主要核实房屋的坐落、层高、面积与产权登记证上的情况是否相符。若房屋实际情况与产权登记差异太大,如明显加层等就不符合房产继承过户的申请条件。

(2)当地公正处公证。涉及多个继承人的,需到同一公正处进行公正。

(3)重新办理房屋产权。完成公正后,及时向当地国土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资料,按规定程序完成继承过户手续。

二、因是非农户口,继承的房屋可维修修缮后用于养老。

由于宅基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非农人员继承的农房不能进行翻修和改扩建,但进行修复修缮是可以的。只要房屋不灭失,产权就依然存在,养老居住自然没有大问题。如果不修缮保护好现在房屋,造成房屋灭失了,村社要收回宅基地,且不能申请。所以保住目前的房屋,才能谈得上以后利用或养老的问题。

无意间看到这个问题,本不想回答,我看了一下大家说法,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因为你们没有说到点子上。

这里题主说的非农户我认为是农村的非农户,也就是户口在农村,并没有落户城市的非农户。如果落户城市的那么就如大家所说,有继承权,无翻盖权,当然依据情况而定。

但如果是户口没有落户城市的非农户是另一种情况。因为2018年实行农村土地确权与农村户口变更,即原来拥有土地的非农户按原来确权,户口只要在农村无论非农还是农户都统一称作农村居民户口。即农村户口再没有非农户,只要户口在农村就是农村居民户口。所以一切权利都按农村户口权利执行。

如若不然,那么原农村非农户算什么?是城市户口还是无户口?说原非农户不可翻盖房屋或不能在本村申请宅基地纯属胡说。他们的房子倒塌怎么办?还需要本村人和集体同意,可有

法律依据:?所以原非农户如不清楚可以去镇县上去打听,可能个别地区会有不合理地方。但在农村不管什么权利是无需经过村里村民和集体同意,他们没有权利,这是肯定的。你就是农村户口,你就是农村人,在农村居住无需领别人的情,这是你的权利。

我是非农业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我想重新翻盖房子养老,可以吗?

关于非农业户口继承父母农村房子的问题,如今的中国人对这个政策已经了如指掌,不用多说,今天只想和大家讨论在农村盖房子的问题。人这一辈子,对普通人来说,无论是什么户口,盖一栋房子就要扒一层皮,也许要花掉一辈子的积蓄。现在是经济社会,什么都要讲究价值,如果白白扔掉一辈子的积蓄,就是政策让你随便建房,也不能去拿钱去砸鸭子脑袋吧?

现在要想建房,必须首先考虑长远的价值问题。如今的农村,但凡有点能力的人,大部分都进城买房,农村人口已经越来越少。随着这一代老年人的故去,农村人口还会更少。按照这种发展趋势,迟早就要走村庄合并的路子。面临这样一种形势,如果花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到这里投资建房是划不来的。

现在农村许多地方,没有商店,没有学校,没有理发店,连个洗浴的地方都没有,有个小毛病打个点滴都要走几里路。买点日用品除了赶集,就要到几里外的乡镇去买。这种环境,年轻人都不愿意居住,还能到这里养老吗?人到老了,就算你有钱,可总不如有个方便更好。

当然,如果是你的家乡是自然环境保护区,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村里各项事业非常繁荣,有钱到这样的地方投资建个房子养老,又有退休金,又有田园生活,真的是不错的选择。

农村父辈的老房,属于私人财产,趁父母健在尽早翻建,如果父母不在了,房子仍然存在,别人是不会侵占的,想想办法也是可以翻建的,这样的实例也是很多。

在很多人看来,继承父母的家业是天经地义的,所以现在一些已经将户口迁到城里的人,也是想着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那么能不能继承呢,要是继承了房子能不能翻盖养老呢?

我是非农业户口,我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我想重新翻盖房子养老,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其实不管是不是非农户口,对于农村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其实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为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都是花钱盖起来的,自然是可以让儿女继承的,这个跟户口的性质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当然如果想将房子翻盖的话,就跟户口的性质有关系了,因为想翻盖农村的房子的话,那只能够是农村户口的才行的。因为想翻盖的话就需要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农户口是无法得到宅基地的,只有农村户口的话才能够通过继承父母的房子,从而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将宅基地也变更到自己的名下的。

如果是非农户口继承的农村房子,想翻盖是不行的,规定就是不允许的。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话,继承的农村房子不能够修缮跟重盖,这些都是明文规定了的。

当然在实行操作中,还是人性化的,虽然不能够拆掉重盖,但是修缮一下还是可以的。就比如说老农村里有就有就是非农户口继承父母的房子,只不过经常回去住,跟村里面的村干部关系也比较好,所以家里的房子有点旧了,于是就是花钱进行在大修缮,也是没有人来阻止的。毕竟只要不是拆掉重盖,影响也不是太大,还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农村也是人情社会的,一些面子还是需要给的。

当然也仅限于房子的修缮而已,想翻盖还是不可能的,如今农民想拆掉老房重盖都需要审批,想自己偷偷翻盖自然就是不可能了,那样就会成为违规建筑了,是会被处罚的,大家可不要这样做了。

总之,非农户口是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的,未来是可以一直在农村居住的,不过房子却是不能够翻盖的,只能够保持原样的,这点大家是需要注意的。

这个基本不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农村村民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还要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这个或多或少存在争议。从国土部的相关文件来看,其还是倾向可以继承宅基地。但是有一点基本没有争议,宅基地上的房产,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父母过世,其所拥有的房产则成为遗产,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所以,虽然你是非农业户口,但这个不影响你继承农村的房产。现行法律及政策禁止城镇人口购买农村宅基地及房产,通过继承获得农村房产是唯一的合法途径。

但是,因为宅基地的特殊性。通过继承所来的房产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所以,想要重新翻盖房产以后养老,这样的想法在现行政策及法律下很难实现。

继承和你什么户口没有关系,因为你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你就是外国户口,你爸妈是中国人,你都有继承权,除了你以外谁也没有权利和你竞争,这也是咱们的传统,但是也符合法律规定。

我们村也有很多在县城上班的,都是公务员,家里的老房子他们依然继承,谁也不敢胡说八道,他们在村里虽然没有土地,但是他是村里人,就该他继承,房子就是他的,没有任何人有意义,这是合法的,这种传统我们一直遵循着。

至于你是什么户口不重要,关键你是本村人,从情理上你也是合法继承人,我们老家一般是老宅子都有小儿子继承,这是传统,大家都能接受,即使你在外面当官,家里依然有你的宅基地,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政协副主席毛致用,退休后回到老家,家里一直都有他的房子,即使不在家房子还是他的,全国都是这样。

还有人说他根本不是农民了,为什么村里还有他的房子,因为这是父母留下来的,就该他继承,我们村还有在郑州几十年的,从来没有回过家,但是家里面依然有他的老宅子,谁也不能动,这是人家父母留下的,就该人家继承。

农村就这样,宅基地一直往下传,子子孙孙,不管你是农民还是领导,家里面会一直有你的家,你的房子,这就是继承,和祖传之说。

父母的房子你可以随意处置,你可以继续使用,你也可以出售,这个没有人能管得了你,这是你的权利,我们村就有这种情况,有的不想回来了就卖了,还有的送给弟弟家的孩子了,提前都是说好的,回家让住,一般卖的比较少,都是送给自家人,毕竟早晚还得回家,有个落脚的地方,如果买了真不让你住,那是很麻烦的。

所以父母的房子你有权使用,你可以出售,可以翻新继续住,这个要看你自己了,不要纠结什么户口,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他儿子,就该你继承。

目前这个问题争议性比较大,本人也阅读了这方面大量不同作者文章,对于农村上的房屋继承有自己的看法。

根据我国继成法上规定,被继承的范围首先被继承物是私有财产,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私有财产,理所当然被子女继承是无可争议的事情,这里家里人不管是农业和非农业已经不在受限制。

但争议性比较大的是房屋下边的宅基地,由于继承法中只提到私有财产才有继承权,导至了好多文章和议论中提到被继承的房屋不准修理,不准翻建的错误误导,为什么这是错误的引导,因为房屋本身就属于私有财产,作为私有财产物权法中已规定所有权人有使用权、处置权,既然儿女已继承了房屋所有权,请问一下各位被继承的房屋怎么不能翻修、翻建呢?不准继成人翻修翻建已剥夺了继成人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权益,已属于违法行为。

在农村有的老房子已经用了好几代人了,已经是危险房了,不翻修、不翻建万一对生命财产造成恶果又有谁来负责,为什么非要等到被继成的房子倒塌了才收回,收回不管有偿还是无偿,被继承的房子宅基地都不符合土地管理法中所规定的土地回收政策。

作为农村房屋的继成人好多人已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别忘了这些了继成人原是集体经济组成员,也是本村村民,没有道理无有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没错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但继承的人翻盖和翻建只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并没有触放土地所有权人权利,土地仍属集体所有。

目前农村宅基地继承争议最关健问题是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中没有详细介绍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但目前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使用证二合一为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在继承法中是可以继承的。

所以只要楼主所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证件齐全,是可依法翻修翻建的。

我是一名乡镇干部,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

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有两个基本原则:

1、只有本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享受。

2、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

我们国家对土地和房屋实行的是两个管理模式,宅基地是对农民的一种无偿福利,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农民个人财产,个人财产肯定可以继承。

非农业户口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是否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城镇户口子女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能否进行重新翻盖,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看“是否继承了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刚才说了,宅基地是国家无偿给农民的一种福利,享受这份福利的前提就是必须是村集体成员。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屋,是否也意味着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重新翻盖呢?

从政策上来说,城镇户籍子女不是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村房屋只能卖给本村符合宅基地申请的家庭,如果不愿出售,那么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按照最新的政策,2020年10月由自然资源部等八部对“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做了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说实话,我对这个明确答复的理解是“不明确”和“含糊”。

为什么这样说呢?

原来的政策是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因为“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同时也就实际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受限制的,是“不能进行翻新、重建,带处于不可居住时由村集体收回。”

而现在是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原来是“地随房走”原则下“有限制的使用权”,现在直接是“宅基地所有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这两个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单纯从短短三十二字的答复理解,既然明确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那么肯定就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但这个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因为政策没有进行过多的解释。但我个人认为,应该还是不能进行重新翻盖。

理由

一、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其享有的前提原则必须是村集体成员身份。

理由

二、比照承包地确权的政策,2010年7月以前以及迁入设区市的城镇户籍不能进行土地确权,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应该同理。

理由

三、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现在城乡的比例已经超过了50%,但在改革开放或者在2000年以前,全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为农民。如果城镇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重新翻盖,那么结果就是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就是私有化下的“老宅”,可以祖祖辈辈传下去,这显然不符合承包地、宅基地的分配原则。

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因为水平有限,理解可以存在偏差。

总之,我个人认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但不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推老宅房梁木料被埋在泥土中好吗

房梁木料被埋在泥土中保持水分不流失才好,

木头完全浸入水中可以一直保持不坏,

如果埋入有地下水的土中,

保持地下水完全隔绝空气,

可保持万年不腐烂。。。

所谓湿木头变质发霉,

是潮湿的木头暴露在空气中。

不仅是松木,基本上所有木头都有一个特性,

干千年,湿万年,不干不湿就半年。。。

乡村建筑如何改造这6个项目告诉你

随着时代的发展

传统的居住环境已经在更迭中

中国的改造项目也逐渐增多

并且逐渐从城市向乡村过渡

我们所遇到的乡村

已经不再是传统的乡村

而是城市人视角的乡村

满足城市人想象的乡村

在这样的一种大环境下

乡村民宿、酒店

成为城市人们追求乡村生活的载体

本文特此挑选6个优秀的改造项目

一起来看看

01

鱼缸·花田美宿

鱼缸民宿由农舍改建而来,由于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主人想要一改老破的格局。便邀请到了设计师沈墨与张建勇进行改造,将空间进行重新规划,打造出一个全新的民宿空间。

建筑外观

“鱼缸”起源于老板俞刚名字的谐音,他希望客人像一条只有七秒记忆的鱼,能够在这里慢下来,忘却烦恼,只需享受当下的畅游。民宿整体设计以鱼儿自由游动的动线来分区,让人们能够体验到从不同空间自在穿梭的感受。

鸟瞰图,流线自由

从下方看建筑,现代的设计风格与自然环境形成对比

整体空间规划以小区域功能景观来划分,通过一步一景的设计,将小面积的空间变得有趣生动。户外的休闲空间铺满白色石头,将活动空间与居住空间分离,格栅的木头走廊富有节奏感,白天阳光照射过来,能够呈现出不同的光影。

入口休闲庭院

鱼缸的建筑设计以极简为主,剔除多余的装饰,建筑线条流畅,任何一个角度看过去都极具几何空间之美。设计师在观景平台上运用了“天圆地方”的概念,坐在椅子上,透过方形的墙体望去,满眼都是一片碧绿的竹林,前方的水池将竹林景色倒映其中,融合成一副美丽的山水画,与自然仿佛进行了一场有趣的对话。通过圆形的门可以看到远处的茶园,同时也能通往餐厅以及院子等空间,美观又不失功能性。

户外吧台和就餐区,可以欣赏优美的自然景色

特别设置了一片户外吧台,在这里,一年四季都可以欣赏到不同的花田景观。推门而入便是鱼缸的接待大厅,大厅分两块区域,接待中心和阳光玻璃房。

接待中心连接阳光房

玻璃房内承载着一天的光影,下沉式的包围空间让气氛更加浓厚,冬天里,围着壁炉,拥着暖阳,与友人互相喝茶聊天,体验悠闲自在的生活。

玻璃阳光房

阳光房细部

整个大厅将大面积的落地玻璃窗和玻璃门运用到极致,设计师不希望门外的山野之色被厚重冰冷的墙体阻隔,而是希望眼睛所观之处皆是山野绿色,即使不走出室外也能将山林景色揽入怀中。

大面积的玻璃门窗让游客可以尽享自然风光

房间内的大面积留白与原木家具,造型感极强的楼梯、床以及电视柜将空间装饰地恰到好处。纵横交错的楼梯以及开小窗口的楼梯充满了趣味性。楼梯之间、室内室外,仿佛交融在一起,于是每个转角,每道走廊,每个平台,都成了不可错过的风景。

简洁现代的房间,落地窗和观景台让人们可以尽情欣赏室外景色

开放的浴缸,加强自由感

鱼缸拥有着6间房,且以鱼来命名,鲛、鲟、鲑、鲸、鲲、鲤,主人俞刚希望来自全国各地的客人,能够像小鱼一样,进入这个“鱼缸”空间后可以放下烦恼,愉悦自在地游曳。希望在城市里失眠的朋友,一来到这儿,便忘却一切烦恼,做一只仅有七秒记忆的、无忧无虑的鱼儿。

客房细部

露台的竹林边,开一场派对,喝一杯鸡尾酒,度过悠闲的时光,让你在山里,感受到不同于城市的夜生活,享受着着璀璨美丽的夜景。

雪中的建筑夜景

积雪的室外空间别具一番风味

灯光细部

一层平面图

二层平面图

02

大乐之野·谷舍精品民宿

柿林古村,属浙东峡谷地貌,光照和雨水充沛,地表植被多样且覆盖率高。柿子、樱花、竹笋、茶叶是古村重要的经济农作物。四面环山,独特的地理位置让这个有着八百年历史的古村更具神秘感。古村一直以厚重而交织的底蕴与纹理探寻蹊径,希望通过一个个精品民宿的建成带动其旅游产业的发展。

建筑概览

建筑外观

大乐之野·谷舍精品民宿选址于柿林古村,室内设计由DASLab设计完成。该项目地形是典型的高山台地,四周高山峡谷,中间岗连坡平。俯瞰周边景观,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场地内的自然景观丰富多样。建筑群的布局是类似”卫城“的设计手法,保证了内部活动空间的安全感。22间客房的开窗均朝向外围,留给室内的是直面外部的自然景观。

建筑群的布局是类似”卫城“的设计手法

庭院

餐厅是本项目最具复杂性的空间。该空间包含了聚会、用餐、入住办理、洽谈等功能。由三个高低不一的建筑组合而成,中段留有10米的挑高空间,两边是8米落地窗。面对繁茂的植被和图画感极强的自然景观,我们希望通过材料的物理性营造人工与自然的高强度碰撞以及一种直觉的、潜意识的、肌体上的平衡感。并在内部创造出与外部一样的开放性,提供一瞬间便令人印象深刻的休憩之所。

餐厅概览

8米落地窗面对繁茂的植被和图画感极强的自然景观

落地窗细部

吧台

金属饰面细部

独立洽谈空间

从洽谈空间看用餐区域

对于我们而言,这个空间呈现出一种躁动、静谧的双重取向:一方面,是作为餐厅的娱乐开放空间和复杂功能的组织;另一方面,又融合了山林的多样性、意外性和随机性。作为活动的场所激发起具有可见度、热闹、兴奋和噪音的图像,山林则散发出隐蔽、隔离、孤独和寂静的情景。空间中营造了一种对立下的平衡感。

楼梯

楼梯细部

餐厅二层

包厢,窗外景色如画卷般展开

包厢开窗细部

我们相信民宿作为将视觉、情感以及思绪从日常生活中抽离的媒介,透过空间、光景,能让我们体会时间的质感。我们在客房部分尽可能的让设计保持克制,希望实现,自然存在的部分与人工新建的部分之间进行整合。这是我们对环境、场所和业主所做出的解读,即提供给客人一处朴素、温馨的休憩之所。

客房

室内泳池

轴测图

首层平面图

二层平面图

03

塔莎杜朵民宿

“慢活”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与哲学,在远离喧嚣的都市中,湖州莫干山上,一间充满“塔莎奶奶”风情的民宿正在孕育生长。创始人为三位中国德清姑娘,她们希望打造一个全新概念的中国的“塔莎花园”,为此特别邀请了设计师沈墨以及设计师张建勇共同打造。走近这座花园,幸福充满着每一个角落。

建筑外观

从露台望向水池和庭院

塔莎杜朵改造自一间普通的农民房,打破固有的规则结构,在大面积留白的墙体上开出一个个错落有致的小窗。因地制宜,结合四周一望无际的绿色有机农场,透过大开窗的设计将绿色映入室内,无处不体现着共生与生态。“无需过多语言,一切变得简单又不简单。”诠释了设计师对塔莎杜朵的理解。

大面积留白的墙体上开出一个个错落有致的小窗

设计师保留了原始的瓦片屋顶与横梁,外墙刷上一层大地色的涂料,置身于周围一片绿色盎然中,显得愈发温柔、沉静。

庭院休息区

以自然喻情,往往作为设计的出发点,庭院的一角布置着一片枯山水以及休息区,以静制动,将空间利用到极致。另一边则种着原始的芭蕉叶,设计成台阶式的座椅,休憩于此,人与自然作伴,妙趣横生。我们常常说生活需要点仪式感,在塔莎杜朵便足以体验到仪式感的另一种定义,它不是庄严、沉默,而是充满温度与生气。

芭蕉叶荫蔽下的台阶式座椅

庭院步道

鸟笼式入户门设计。将小小的鸟笼放大到现实生活中,是一个自然与人文的完美共生,巨大的鸟笼像是一件装置作品引领远道而来的客人进入另外一片天地。待春天来临,鸟笼四周将会开满蔷薇花,一切显得生机勃勃,富有诗意。

鸟笼式入户门设计

汀步式走道设计。在庭院间有一片景观水池和一片泳池,在穿插的水池间横置一个步道,设计师意在放缓行人的脚步,伴随着涓涓的水流声,感受最纯粹的自然风情。

景观水池和步道

入户“木盒子”设计。进入室内前,需经过一个“木盒子”,拾级而上,迎面而来的便是满眼的绿色植物。巧妙地将人、物、空间相融合,使空间不再单调而是相互关联,处处体现着设计思考。

从“木盒子”进入酒店

步入室内,将空间做了动静分区,一层原本的房间打通,变成了全开放共享的空间。并且做了下沉式设计,将空间聚焦于此,冬天可以感受火炉带来的温暖,透过拱形的大玻璃眺望远方极致的风景,享受慵懒自在的时光。墙体与火炉的穿插式设计,提升空间趣味性。

首层全开放共享的空间

墙体与火炉的穿插式设计,提升空间趣味性

室内细部

下沉空间

靠近庭院的公共空间

可以看到另一边放置着木桌与坐垫,周围植物环绕,仿佛置身于大森林中,没有过多的装饰,希望室内是安静简单的,更多地是享受户外的自然,营造塔莎奶奶式的被植物围绕的自在空间。

公共空间细部

楼梯间

房间的设计将白墙与木质材料相结合,将空间变得自然纯粹,配以现代化简约的装饰,以黄铜材质家具为点缀,映出低调与雅奢,提升室内的整体气质。

客房内部

卧室

带天窗的阁楼式房间

白墙与木质材料相结合

客房休息区

客房细部

浴室

SPA区的设计也是别具一格,通透的大玻璃、将四周大片竹林风景引入室内、雅致的江南风情顿时发挥地淋漓尽致,自然环境与空间相结合,万物归一,无不体现着对生活本质的向往。

SPA区

值得一提的是塔莎杜朵拥有着三位主人,三颗树以及三种仪式感,让一切变得更加值得玩味。相信经过岁月的打磨,会越发富有魅力。

露台

夜景

首层平面图

标准层平面图

剖面图

04

鹿饮溪民宿

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大庙村,百年废弃宅院占地面积550。前院设计主题是海洋,即潮起鲸入海,后院设计主题是森林,即林空鹿饮溪。

项目一览

前院,户门设有帆船造型的白色金属板

前院布局在原建筑两居室的基础上加建了浴缸区,让空间感更有层次同时玻璃幕改善老宅采光。加建区域外立面镜面不锈钢反射原老宅古朴沧桑的砖墙,进而弱化建筑本身。客厅垂吊的鲸鱼灯、蓝色水晶茶几、湖蓝门框等都突出了海洋主题。

前院中的浴缸区由镜面不锈钢板围合,弱化建筑本身

客厅,充满海洋元素

客厅细部

后院布局在原建筑两居室的基础上将餐厅和客厅结合,餐厅吊灯采用热带植物和干花拼接而成,从鹿雕塑、绿墙面、鹦鹉等壁画装饰也很好的契合了森林主题。原老宅窗户较小采光较差,后院卧室局部改造了落地窗提升入住体验感。

后院餐厅入口

客房

公共餐厅区域配有独立厨房,餐厅七彩天窗寓意海南多个少数民族五彩斑斓的美好生活。院落设计由水景区、山石绿化区、水吧区、遮阳棚休闲区、儿童沙坑区等组成,通过借景手法实现视觉穿插结合粉色三角梅让空间更灵动、温情。镜面不锈钢、湖蓝色金属板、水晶砖、U型玻璃的运用增加老宅时尚感。

水晶砖围合的休息空间

入口处洗手池夜景

平面图

05

终于见到你精品民宿

项目地处北京风景秀丽的延琉路旁,四面山峦起伏,一条小溪曲曲折折地淌过古朴的村落。为了将其打造成自然中的野奢度假酒店,如何充分挖掘并利用自然资源,实现依山而建、临水而居的理想度假情怀一直贯穿于我们的设计始终。

城市边缘的山居情怀

整体院子背山面水,原石、原木取之自然,红砖,青瓦就地取材,没有雍容华贵的气质,但求着温和质朴的愉悦。一进大门,一片充满仪式感的大草坪映入眼帘,与背后奔放的山地景观融为一体,让你感受心归田园的悸动。

一进大门,一片充满仪式感的大草坪映入眼帘,与背后奔放的山地景观融为一体

草坪一侧是一个下沉式户外客厅,大家落座一堂,围着篝火且谈、且歌,营造出天然的好客氛围,都市派对与自然山林相映成趣。没有过多的构筑,一上一下的户外空间反而给到来的客人更多的想象与创造力的自由发挥。

草坪一侧是一个下沉式户外客厅

利用院内现状果树,在靠近客房的一侧辟出了体验农田,春听雨,夏看花,秋收果,冬飞雪,打造真正的四季“山林憩居”。

利用院内现状果树,在靠近客房的一侧辟出了体验农田

混接时空的空间改造

独特的场域历史造就了独特的空间性格。现状房屋是上世纪80年代遗留的供销社,是一个商贸流通的聚集地,门庭若市,互通有无,热闹非凡。不同于北方其它的宅基地改造项目,它拥有完整的院落空间和两排农房,占地5000平米。我们不希望平地重起,而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翻新和扩建。房屋主体结构为毛石墙和木结构,新建部分采用钢结构。利用现有房间进深和挑高的优势,拆除原有的隔墙,将每一间房的使用面积尽可能扩大。为了充分展现北方乡村的民居特色,屋顶保留了老房子的木梁和檩条,只是做了结构性加固和功能性翻新。通常作为建筑基础“配角”的结构部分在设计中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留,旧时代的“骨骼”成为了新时代更加硬朗,“幕后英雄”一跃而成“台上的主角”。

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翻新和扩建

回归传统的匠心选材

传统民居常用石料、木作,然而到了现代,建筑中鲜见原石与原木,但是石与木带给现代人内心的情感仍然挥之不去。原石、原木、瓦片就地取材,放弃精细加工,质朴的天然材料搭配精致的人工手作家具,在灯光的映衬下,粗扩的气势中不乏精致和细腻。

原石、原木、瓦片就地取材

质朴的天然材料搭配精致的人工手作家具

儿童房的山墙立面在拆除过程中同时保留了砖墙肌理,通过艺术化手法的开凿修饰。个性色彩的粉饰,将本来暗淡无彩的墙面变得生机又有活力。专门辟出的阁楼床与帐篷游戏区域在满足儿童居住的功能的前提下更为丰富了体验性和趣味性。榻榻米客房可同时容纳两个家庭或几个朋友的聚会度假。储藏空间隐于墙内,扩大了空间体验感。

儿童房中专门辟出的阁楼床与帐篷游戏区域,在满足儿童居住的功能的前提下更为丰富了体验性和趣味性

最终,建筑不再是乡村农舍,庭院不仅是空间的围合。不同的材料在自然的环境中媾和成为聚光灯下的“主角”,其中时间留下的清晰痕迹反而模糊了时空体验,将现代生活的精致、自然农林的朴素同时带给宾客,在山野乡间获得城市中不能感受到的“生活”的仪式感。

田野生活

总平面图

06

洛奇·溪堂民宿酒店

近年来,中国的改造项目逐渐增多,而项目的主题,也逐渐从城市向乡村过渡。然而我们所遇到的乡村,已经不再是传统的乡村,它本质上更多的是城市人视角的乡村和满足城市人想象的乡村。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民宿这种建筑类型,则成为了城市生活介入乡村发展的一种极为方便的载体,它所满足的,是城市人对乡村生活的想象。而这个项目,我们所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将原本的建筑改造成某种用于城市人们逃遁城市生活的园林,创造一种城市人视角的“非城市”体验。

建筑鸟瞰

俯瞰建筑

项目坐落在天津蓟县郭家沟,其场地位于郭家沟村落的中心,南北各有一片自然水面,西邻大山,东临村落。在项目场地和东边村落间隔着一大块空地和一条主干道,村落内部的道路呈扇形分布并最终汇集到这块空地。现状楼群是青瓦坡屋顶、灰砖墙体承重的单层建筑,我们最大限度地尊重了现有条件,对建筑主体结构及材质进行了保留甚至凸显,在此基础上,我们置入了钢结构白色方盒子、玻璃幕墙、木格栅等现代材质及形体,以求得新与旧之间的平衡和融合。

酒店外观

酒店入口

鸟瞰视角下的秩序感和拼贴感,寻求新旧关系的对话。在公共空间区域中,我们对广场及入口做了三个处理:1.引入静水面,形成不同亲水方式,激活广场的公共活动性。2.主立面采用新旧材质形成层次丰富的拼贴效果。3.将主入口处理成一个空间以及框景器,供人茶歇休息及提供引入性。中庭是一个双重属性的空间。当茶室和主入口的门关闭的时候,它是一个可举办集会活动的内院;当门打开时,它是入口广场的内向延伸。后山以景观处理为主,这里有一个供人休息观景的露台,还有枯山水景观作为露台和自然山色间的过渡,对自然景观以还原保留为主。

中庭

接待大堂

通过室外廊道这种半室外空间,我们将各楼串联在一起,将原本分散的多个独栋,改造成了一个内部联系紧密的单体建筑;并通过新增墙体或者体量,将原本公共的建筑之间及沿湖的室外空间转换成了内部庭院、天井、房间等私密空间,每一个房间的进入过程都是从公共到半公共再到私密的一系列园林空间的经历。而原本私密的中央庭院则被改造成了由茶室、大堂、主入口、餐厅等公共空间围绕的中央公共区域,这个新的庭院空间联系了属于村民的广场和后山,并成为了住客和村民可以共享的一个公共中心。

中庭连接室外廊道

室外廊道将各楼串联在一起

茶室

茶室外的后山

公区室内主要有大堂、茶室和餐厅。其主要特点是:1.通透性,室内外融为一体。2.开敞的大空间,容纳公共活动。3.差异性,三个空间形成各自的调性。半公共空间区域是连接公共空间区域和私密空间区域的中间地带,主要呈现为一些室外廊道及公共庭院,这也是园林式空间特点表现最强烈的部分,主要体现在五个处理上:1.高差处理。2.顶棚的开口处理。3.对景处理。4.框景处理。5.铺装处理。最终使这个区域形成走走停停、曲径通幽、一步一景的体验。私密空间区域主要有客房和庭院构成。现有建筑的内部空间存在如下问题:1.面积不够大或过大。2.房型过于狭长。3.房型单调。我们分别用区域细分、差异化房型等手段回应这些问题。

客房

民宿酒店区别于传统酒店的核心在于其拥有庭院,这使室内外空间关系更丰富多样,在这个项目中,我们设计了五种院落类型:1.单向型。2.前后型。3.一字型。4.岛型。5.三院型。最终,尽管这些客房彼此紧靠,但通过庭院关系的处理,每户都有着独立置身自然的感受。对庭院本身,我们主要做了三个处理,首先是亲水性处理:庭院内整体铺设防腐木作为休息平台,移除湖面中央亭子还原水面开阔感,利用高差营造退台消解陡峭感,庭院内引入静水面形成无边水池。其次是空间的细分处理:每个庭院内各有一颗景观树,小庭院采用软景及家具的方式丰富空间层次,大庭院置入格栅、雨棚等轻体量来细分空间。最后在立面处理上,在通透感极强的玻璃幕墙基础上,我们引入了白色格栅或隔板,消解了因砖墙给建筑带来的厚重感,且在体量虚实层面丰富了立面的层次。

客房外的庭院

利用高差营造退台消解陡峭感

从室外庭院看湖面

在通透感极强的玻璃幕墙基础上引入了白色格栅或隔板,消解了砖墙给建筑带来的厚重感

平面图

立面图

剖面图

老宅木房改造过程和农村老宅闲置,房屋倒塌几十年没有人打理,要如何利用起来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标签: 老宅 木房 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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