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申报审批表怎么填
你按照表格的内容填写,不知道的,就问哪里的工作人员
1.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村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并在当地农村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无房户。
(2)属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中的任一种类型。
(3)全部家庭成员为一户(已分户的,分户后父母身边必须有一个子女),且户主现居住的房屋经评定为一级(D级)或二级(C级)危房。农村危房的等级评定须经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办认定。
2.申请受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纯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户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户主应签字/按手印);
(2)民政和残联部门核发或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证、贫困户等);
(3)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3.民主评议:农村危改对象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根据危房等级评定结果和村民的贫困程度,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议,按贫困程度初步议定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顺序,并将议定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上要标明自治区、市、县三级举报电话。公示10天后,将群众意见及所有申请者的排序结果和申请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群众的意见,乡镇应组织核实,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说明理由。
在民主评议前,村民委员会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填写调查记录。入户调查时,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
(1)村级农村危房改造民主评议小组(已有村级农村低保评议小组的可将其作为村级农村危房改造民主评议小组)由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等共同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评议小组人数的二分之一,并保证每个村民小组都有代表参加。村级农村危房改造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小组成员参加(评议小组成员与申请人家庭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评议结果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方为有效。
(2)民主评议会议由评议小组组长主持,驻村干部或乡镇政府农危改办工作人员必须参与并进行监督。乡镇农村危改工作人员在民主评议前,应按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民主评议小组的人员情况及构成比例进行审核,并对农村危房改造民主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培训。
(3)民主评议过程应充分发扬民主、结果客观公证,其评议程序为:
①介绍本年度农危房改造任务的对象及数量;介绍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家庭经济收入、危房等级和是否接受过其它补助建房等情况;
②根据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实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的方式投票,现场唱票,现场宣布当年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户的排序结果;
③参加评议的驻村干部或评议监督人员就评议的真实有效性发表意见;
④明确专人负责如实记录民主评议情况,由评议小组组长签章并进入农村危房改造档案。民主评议情况包括:评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评议小组组长、会议主持人,农村危房改造先后次序名单排列结果。
(4)张榜公示。在村级民主评议结束后,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的先后次序名单排列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及各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及时填写《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应免费提供给危房户),连同个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以及民主评议记录、张榜公示单(包括村委和村民小组公示,含照片)等材料整理上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办(或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的年度任务,按排序结果从高到低初步拟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组织人员上门核查,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将初步拟补助对象名单、拟改造方式、拟补助标准等的审核结果以及村级评议结果等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审核不符合改造条件或本次危改未能列入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乡镇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村级上报资料是否齐全;
(2)村级上报的年度农危改对象是否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条件;
(3)村级评定的程序和结果是否合理合法。乡镇审核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农村危改对象进行户户见面,实地审核。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5.县级审核及公示:县级危改办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或乡级危改办上报的材料后,应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上门核查,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并分批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进行审议。审定结果(包括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等)在县公共媒体以及乡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并拍照。公示期不少于7天。县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乡镇上报的资料是否齐全;
(2)上报危改对象数是否与下达任务数相符;
(3)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
6.审批:县级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行文批准,并将县级实施方案和任务计划落实情况及年度改造对象台账上报自治区及设区市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备案。
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分批次召开部门联审会议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农村老房子改造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老房子如果是在原地址上进行翻新、重建等,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如果是农村老房子原址重建的房屋层次需结合村庄规划以及四邻共同协议内容。
农村老宅翻新、重建的审批面积需要结合当地村庄规划内容,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每户房屋准予重建的占地面积以当地宅基地面积规定为准。当地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对该户申请建房条件进行审查,无异议的公示不少于5日,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镇。
镇收村报来的建房申请后安排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办和相关人员联合审查,镇政府根据联审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方可动工扒去旧房按审批标准进行建设。
翻建需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规划许可证等,这些证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然后乡镇再上报给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在用地规模、位置、界限等方面的确定,拿到这个证后还要按照证书的要求才能开始建房。
房屋确权以后,翻新必须按照如下流程:
1、首先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2、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这个简单,户口本或者身份证都可以证明。
3、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的建房申请书。
4、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5、村委会报乡建办。
6、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7、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可以开始建房,建房完成经验收,核发房屋产权证书。
农村老宅翻建有补助吗?
有补助,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老宅翻建补助只针对几类特殊人群。
第一类:危房改造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这部分人群为主。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主要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而危房改造补助的多少主要是根据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不会超过两万一户。
第二类:改造老宅发展乡村产业的人
据了解在2019年的时候,国家就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所以农村对农村闲置老宅进行翻建改造之后,利用到乡村产业发展之中,也能够获得补贴。
农村老宅哪些情况下不能翻建?
1、不符合一户一宅
现在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非常严格,如果并不符合现在实行的一户一宅原则,那就不能翻建。
2、权属关系不明确
农村老宅翻建是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如果权属关系不明确,与四邻有纠纷的也不能翻建。
3、老宅闲置、倒塌很久
如果你的老宅已经坍塌,宅基地空闲太久,在最近的土地确权中被国土部门划为基本农田的,也不能翻建。
4、面积超过当地规定
如果老宅基地的面积如果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不能直接翻建。
5、老宅所占地属于违规建筑
以前的农村就存在不少这样的房子,那个时候盖房没有现在要求这么严格,很多农村朋友都把房子建在了并不是宅基地的地块上,严格来说可能属于违规建筑。这其中可能还有不少历史遗留的问题。因此这类旧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老宅翻建的。
综上就是有关农村老宅翻建的一些常见情况和条件介绍,如果大家想要重新翻建自己的房子,这方面的消息就要多多了解一下,别到时候,老宅变成了违章建筑,搞不好还要拆除。目前各地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高度等都是有一定标准的,因此老宅都不能进行随便进行翻建,必须要通过审批手续。另外,满足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朋友也可以去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申请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房屋改造补贴标准是多少
近几年来,国家实行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为了发展农村,也进行了一些搭的改革措施,其中,农村房屋改造就是其中一项惠民利民的事情。为了让更多的农民有一个安全良好的住宿环境,国家对农村房屋改造也进行了大量的补贴。那么你知道农村房屋改造补贴多少?什么样的房子才能享受到国家补贴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农村房屋改造补贴对象:
·五保户。五保户是指村民中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以及没有法定赡养及抚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
·低保户。是指日常生活比较拮据,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农民。
·贫困家庭。是指收入低,不能满足日常生活的的贫困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友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书并且生活比较困难的农民。
以上对象即是国家对农村房屋改造补贴的对象,在进行危房改造的时候,是需要经过政府对房屋的危险程度进行评定,然后根据房子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补贴。
农村房屋改造补贴标准:
国家对农村房屋改造补贴的金额一般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具体的补贴为以下标准:
·五保户补助标准为:房子达到一级危房的程度,国家补贴金额为2万元,二级危房,国家补贴0.5万元,三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0.3万元。
·低保户房屋改造补贴标准为:房子是一级危房,国家补贴2万元,二级危房,国家补贴0.3万元,三级危房,国家补贴0.2万元。
·困难户补贴标准为:一级危房,国家补贴1万元,二级程度,补贴3000元,三级危房,补贴2000元。
·一般户房子达到一级危房程度,国家补贴金额0.5万元,二级补贴3000元,三级危房补贴2000元。
那么,哪些房子享受国家对农村房屋改造补贴呢?
对于那些长时间没有修理,破损严重的可能或者已经对人们构成危险的房子都属于危房,这些房子让人们在居住的时候并不能保证人们的使用安全,所以需要对房子进行改造。
危房的标准:房子出现下沉、裂缝、变形情况比较严重的现象,或者房子的承重柱、房梁等多处出现严重裂缝,甚至出现严重变形的,经过处理之后仍然没有改善的,或者当房屋出现大面积的剥落现象,以及出现异常声响,甚至门窗出现严重变形而影响日常生活的。如果房子出现以上这些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危房。
农村房屋改造补贴要怎么申请呢?
1.符合条件的户主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并且根据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且填写申请表。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以及危房证明和只有一处居所的住房证明,还有户主的相关证明等。
2.村委会初审。在上交了相关材料之后,村委会会对材料进行初审,如果符合条件会继续提交给相应的镇政府再次审核。
3.镇政府复核。镇政府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并且安排人去现场查看情况,进行入户核查,如果没有问题则会进一步上报审批。
4.农村房屋改造小组入户核实。所在区域的农村房屋改造小组入户核实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对于房屋的危险程度判定程度,核定补助标准,之后在进行公示。
5.签订协议。在公示之后,根据房子的实际情况确定了补贴标准,这时候申请人就需要与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政府将信息登记入册。
6.领取补贴。在信息登记之后,这个时候申请的流程就差不多了,申请人要做的就是等着政府发放房屋改造补贴,然后再去领取就可以了。
注意:国家对农村房屋改造补贴是一件大好事,但是我们也要实事求是,不能投机取巧,故意的制造房屋危机,占国家的便宜,这样对自己对国家都是不好的,一旦被发现会有严重的后果在等着你。另外我们也要随时关注危房改造的政策内容,以免措施补贴或者上当受骗。
总的来说,国家实行农村房屋改造补贴是一件惠民利民的事情。为了让更多的农民有一个安全良好的住宿环境,国家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上就是我对农村房屋改造补贴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危房改造怎么申请
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评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镇级办公室审核材料,上门核查等,根据房屋情况对符合条件者确定补助的标准。
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必须是经济上真正困难的农户,而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时,其中自筹资金能力较弱的贫困农户应优先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申请危房鉴定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有证房屋: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房屋鉴定的报告、申请表;房屋现状照片、房屋原始资料、施工图纸或竣工图;如果是涉案房屋的安全鉴定,还需提交委托书;
2、无证房屋:提供申请房屋鉴定报告,并且要求组、村、乡、区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房屋现状照片,如果是涉案房屋的安全鉴定,还需提交委托书。
一、危房改造怎么申请
危房改造申请流程如下:
1.农户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
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
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确认后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根据其危房状况及改造方式,核定补助标准。
二、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3.无居住房屋的。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如下:
1.各级资助标准自治区按平均标准发放6000元补助金;尤宁城按每户平均每户2616元配套标准;各县按每户平均每户2616元配套标准。
2.D级住房补贴标准一种补助标准:农村牧区分散的五户家庭没有住房建设资金生活特别困难群体的保障能力,原则上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在系统建设和改造的形式对国家建设标准的最低要求。
其三类补助标准:对住房建设资金配套能力相对较高的其他贫困户,按照平均每户1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国家7500元,自治区6000元)。
3.C级危房补助标准C级危房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13500元。
法律依据: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第三条
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以下简称危改房)除应符合本最低建设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的规定。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第四条
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
2.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
3.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小于2.10米且其面积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1/3。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第五条
危改房选址应选择安全地段。对于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洪水等灾害的地段应采取技术措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