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房屋鉴定公司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房屋鉴定机构有哪些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房屋质量鉴定要找什么机构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可以找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常见也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纠纷问题未达鉴定程度由物管鉴定。
3、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房地产商可请专业机构验房鉴定。
拓展资料
一、辨别楼房质量的方法
房屋质量鉴定建议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辨别楼房质量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墙面脱落、屋面漏雨,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滴漏、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暖气不热、漏气,电器、电线、照明灯具坠落,室内放射性氡、甲醛、氨、苯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等等。
2、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房屋装修质量检测和鉴定;自然灾害损坏房屋检测鉴定;超过使用年限房屋损坏鉴定;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五无工程房屋的检测鉴定五无工程房屋质量检测鉴定;
3、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等安全鉴定;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鉴定;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二、房屋质量鉴定建议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具体鉴定的方面如下:
1、施工周边房屋纠纷鉴定;
2、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
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4、房屋装修质量检测和鉴定;
5、自然灾害损坏房屋检测鉴定;
6、超过使用年限房屋损坏鉴定;
7、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
8、“五无工程”房屋的质量检测鉴定;
9、特种营业的房屋质量安全年审鉴定;
10、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等安全鉴定;
11、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鉴定;
12、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13、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14、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可靠性鉴定;
15、司法仲裁委托鉴定;
16、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
17、灾后建筑物鉴定;
18、钢结构工程等各种大型及特殊结构形式房屋的可靠性鉴定;
19、校舍抗震鉴定;
20、图纸复合、楼板承载能力验算鉴定等等。
房屋鉴定机构有哪些
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具体如下: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二,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其三,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其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5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二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4年以上,有房屋鉴定业绩,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三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3年以上,有房屋鉴定业绩,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3年以上工作经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无论是新建的房子,还是已经入住多年老旧的房子,都需要做房屋鉴定。未入住的新建的房子进行房屋鉴定是为了确保新房的质量是合格的。入住多年的房子进行房屋鉴定,有可能是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或者房子房龄过大等原因,导致房子老旧需要判断房子的受损程度。
但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需要对房子的质量进行判断,希望大家都能重视起来。因建筑事故而造成的人身危害的新闻也不在少数,关注居室的安全就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那么,房屋鉴定要找哪个部门?房屋鉴定的内容都有哪些?
房屋鉴定要找哪个部门?
房屋鉴定找什么部门要分两种情况来说,第一种情况,是房子还未交付使用,也就是还没入住的新房;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交付使用,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及以上。
对于第一种情况,还未交付使用的新房,如果要进行房屋鉴定只找当地的建设部门的质检站就好了,全称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上网查查就能查到具体的地点位置。对于第二种情况,房子已经交付使用不起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可以找当地的质检部门进行房屋鉴定,也可以找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具有建筑质检部认可资质的房屋鉴定检测中心。
近年来出现了很多以盈利为主的房屋鉴定公司,对于这样的公司,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房屋鉴定公司的实力,口碑,是否有房屋鉴定的资质等情况。不然也是容易上当受骗的。市面上打着各种旗号声称自己正规的房屋鉴定公司不在少数。要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找到公平公正且出具的鉴定报告真实可靠地公司。
找到了房屋质量检测的部门机构,我想你还有必要了解一下房屋鉴定主要是包括哪些方面。自己了解清楚了,才能有恃无恐。
房屋鉴定的内容都有哪些?
对于还未交付使用的房子,建筑质检部门的主要鉴定内容包括:房子的建筑主体是否是合格的,有没有墙体开裂,房顶漏水,地下室进水,各种管道是否合乎标准等这些问题。对于入住多年的房子,房屋鉴定又有所不一样了。
1、房屋的安全性鉴定
房屋的安全性鉴定是最常见的一种房屋鉴定,在房屋鉴定里面只能说是常规的检查了。这类房屋鉴定主要是针对房龄较大的房子,比如已经是居住了五六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住宅。至于鉴定的房屋鉴定的难易程度,还需要看房屋的实际情况。
2、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鉴定
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鉴定更加侧重于房屋的使用性能。比如,房屋的墙面是否有损坏,损害程度如何;房子是否存在漏水渗水等问题;房子的内部是否完好,装修是破损,破损的程度如何等。需要做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鉴定,一般是在重新装修或者需要对房子内部构造有较大的改动的时候才需要做的。
3、突发事故造成的房屋鉴定
天灾人祸造成的房屋损坏,也是要第一时间去进行房屋鉴定的,比如发生了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子损害,或者因煤气爆炸,发生火灾等让房子损害的行为。需要有专业的房屋鉴定人员,在第一时间去突发事故的现场判定房子的受损程度,并存档。如果能及时补救的,害需要对房屋采取补救措施。
4、因民事纠纷而产生的司法房屋鉴定
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各种原因需要打官司而牵扯到了房子,需要进行司法房屋鉴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公平起见,一般是由法院委托专门的房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的鉴定。对于鉴定的过程及房屋鉴定的结果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可,这样才可以的。
除此之外,房屋鉴定还有这些:施工周边房屋纠纷鉴定,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五无工程”房屋的质量检测鉴定,施工周边房屋安全影响鉴定。在房屋鉴定之前,首先要弄清楚房屋鉴定的目的是什么,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房屋第三方鉴定机构
是独立于鉴定机构之外,对被鉴定房屋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第三方组织。
房屋第三方鉴定机构是指接受委托或指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涉及房地产的权属、结构和使用安全等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专业意见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通俗地讲就是:
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的单位;或者经有关政府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公司等估价机构。第三方房产评估机构的出现是为了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一房多卖"现象而设立的。由于我国土地实行的是公有制性质,因此开发商在进行开发过程中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都是属于国家的(包括出让和划拨两种),这就使得同一宗土地上的房屋在出售时存在多个产权所有者的情况。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了房屋的买卖必须经过房地部门的审核批准才能生效(如经济适用房),因此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却拿不到《房屋所有权证》。而此时如果购房者想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必须通过第三方的评估机构对其所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认定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经营;
(三)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因此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及规范市场秩序,《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以下简称《预售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情况、开发建设进度等情况如实告知买受人。
《预售办法》第16条则进一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物权法》也规定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要同时具备的要件才发生效力并要求权利人履行通知义务及协助义务等原则性内容。在实践中很多情况下因开发商没有及时将上述信息告知给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了解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从而产生纠纷时有发生且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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