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危房改造贷款能贷多少,以及我想进行危房改造,请问能申请贷款吗,具体有哪些政策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农村危房改造,钱不够可以去农行贷款吗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可用于农户生产经营和农户消费,主要包括:一、农户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和农户其他生产经营。二、农户自身及家庭生活消费,以及医疗、学习、修缮房屋等需要。详询当地农行。
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个人贷款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开展评级,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
三、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四、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贷款用途合法;
五、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经总行或一级分行认定的,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还贷款除外);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询当地农行。
我想进行危房改造,请问能申请贷款吗,具体有哪些政策
政策落地!危房改造可申请用公积金或贷款
东快讯(记者黄弘妍)近几年来,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大力推进,成片危旧房陆续完成改造,但分散的零星危险住房因种种原因未进行改造,存在安全隐患。为保障居住安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属于“两违”建筑的零星危房,则不得批准改造。
鼓励建架空层和地下室作停车位的可市价出售
根据《意见》,在城市(含县城,下同)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尚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或棚户区改造范围、且不具备成片开发建设条件,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鉴定,属于C级或D级的零星危房(含多个业主和单一业主的零星危房),可以按本意见规定,申请就地改造重建。
据悉,零星危房改造首先要申请改造认定。当全体业主意见一致实施改造的,由业主、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房改房原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向市、县(区)住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县(区)住建(房管)部门提请同级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认定。
业主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申请调解;经调解仍意见不一致的,对于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实施改造的,市、县(区)住建(房管)部门可提请同级部门联席会议认定。
在零星危房改造过程中,鼓励按规划要求建设底层架空层和地下室,作为居民公共活动开放空间或停车位。底层架空层、地下室和电梯井的建筑面积,不列入容积率计算范围,不作为补交土地出让金计算依据。在住房套数(住户数)不增加的前提下,零星危房改造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含建筑底层架空层和电梯井)可以适当增加,但原则上不超过原建筑面积15%。
零星危房改造中,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架空层、地下室用作停车位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以市场价向原住户出售;原住户放弃购买的,停车位可对外出售。出售所得收入在扣除应补缴的相关税费后,可充抵全体业主应支付的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对零星危房改造建成的停车位,视同商品房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并注明权属来源为受让危房改造房。
视同翻建或大修可申请使用公积金或贷款
零星危房的业主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视同翻建或大修住房,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也可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下同)用于零星危房改造。
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零星危房改造。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零星危房业主,可比照商品住房按揭贷款的做法,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用于支付危房改造所需费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需办理危房改造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零星危房改造建成的住房,视同拆迁安置房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注明权属来源为危房改造,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业主应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按规定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
零星危房业主因经济能力等原因,无法集资参加改造的,可由该危房其他业主与其协商,按市场价购买其房屋;由购买方取得原业主的危房改造权益,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该房屋其他业主不愿意购买的,由市、县(区)人民按照当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标准,对原业主进行货币化安置后,收储该危房。原业主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按《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规定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
危房改造的标准补贴是多少
农村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户,补贴标准是: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5000元,其他贫困农户新房屋每户补助10000至15000元,维修住房补助标准根据房屋破损程序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元。看看下面这个文件对你有用没有?建议你直接到当地政府咨询,看有什么具体要求,是否有名额等。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x0d\x0a建村[2009]84号\x0d\x0a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x0d\x0a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做实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x0d\x0a一、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x0d\x0a(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x0d\x0a(二)目标任务。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任务是完成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1.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今年扩大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制定中长期规划,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户的危房问题。\x0d\x0a(三)基本原则。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帮助贫困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地方责任,中央适当补助;要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x0d\x0a二、加强规划编制与资金筹集\x0d\x0a(四)编制规划。各地要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农村危房调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市、县、乡,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x0d\x0a(五)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计划,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所需资金。各试点县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要通过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2009年中央将安排40亿元补助资金,并根据试点地区农村农户数、农村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进行分配,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x0d\x0a三、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x0d\x0a(六)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在此基础上,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x0d\x0a(七)补助对象。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x0d\x0a(八)审核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x0d\x0a四、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基本要求\x0d\x0a(九)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x0d\x0a(十)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x0d\x0a(十一)村庄规划。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益与效率,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x0d\x0a(十二)建筑节能。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要内容,要点面结合,同步推进。每个试点县至少要安排一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要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各地要尽可能采用当地材料和适用技术,研究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房设计与工法,优化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对研发生产农房建筑节能材料,具有良好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企业,要落实好现行的税收、融资、贴息等优惠政策。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x0d\x0a五、规范项目管理\x0d\x0a(十三)资金管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x0d\x0a(十四)技术服务。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完善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验收。\x0d\x0a(十五)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要整理归档。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x0d\x0a(十六)信息报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今年7月初将改造计划、改造进度、竣工情况、资金安排,以及于明年1月初将年度总结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三部委。\x0d\x0a(十七)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完成后,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牵头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检查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将组织进行抽查。\x0d\x0a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x0d\x0a(十八)落实地方责任。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改造项目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省”,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省、任务落实到省、资金拨付到省、目标和责任明确到省。地方政府负责编制改造规划、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地方投入、监管工程质量、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等。\x0d\x0a(十九)部门协作。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民族工作、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扶贫、残联、国土资源、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x0d\x0a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0d\x0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0d\x0a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我家危房改造能用公积金贷款吗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危房改造可以算入大修住房的范围之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首先产权必须是您个人完全所有,可以申请的金额需要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希望可以帮到您,一下是具体的细则规定:一、翻建、大修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持原有的房屋产权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危房鉴定证明和大修、翻建工程造价预算等向中心领取、填写申请表等资料,同时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职工(含离异、丧偶未再婚)须提交“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及单位未婚证明原件(离异、丧偶者另须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等资料(具体参阅当地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所需提供材料及贷款办理程序)。(二)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确定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比例和额度,原则上贷款比例不超过大修、翻建工程造价预算的60%,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三)借款人还款年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考虑到广大职工目前购、建房实际情况,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条件,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贷款额度、期限由市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工程造价、家庭收入、年龄等条件综合确定.(四)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五)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签章后,由借款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市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受托银行贷款专户,再由受托银行将款项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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