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危房安置后土地征收算拆迁吗的一些知识点,和危房和拆迁房一样补偿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拆迁房算不算首套
法律分析:1,拆迁安置房如果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不算首套房的。
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危房和拆迁房一样补偿吗
不一样补偿。旧房拆迁与危险房屋拆迁的区别包括不同的适用法律、不同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的拆迁目的等,危险房屋拆迁一般属于民生工程,一般拆迁是由于城市规划和国家专项建设项目的需要,必须重新分配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危房拆迁赔偿方式有
1、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2、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二、两种安置方式
1、就地安置、异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2、就地安置的,均由原住户自行解决周转用房;
3、异地安置的,按危改实施办法的规定,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或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其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一、拆迁房屋承租人有补偿吗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
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该项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若无约定的,则“当房屋由房屋承租人使用时,发给房屋承租人。”
2、提前搬迁奖。
被拆迁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提前搬家奖励费。搬迁奖励费的支付按搬迁费的支付原则办理。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故当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则应获得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危房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款有何不同
1、拆迁改造的房屋确实属于危房。
2、原居民提出改造住房条件的要求。
3、开发商的建设投资不能立即盈利。
4、居民应根据不同情况与政府和单位分摊安置房费用。
三、危房拆迁赔偿方式有
1、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2、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四、危房拆迁与正常拆迁一样吗
不同。首先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其次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
五、农村危房拆除重建有补偿吗
农村危房政府拆除是有补偿的,具体补偿标准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危房拆除的相关补偿可以到当地的政府部门询问,因为是由当地的政府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标准。房屋是农民的安身所在,拆迁补偿问题尤为重要。危房改造不同于征收拆迁,对于危房改造是申请、认定之后由政府发放补助款,协助申请人改造危房以改善原居住环境。各地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补助对象自筹资金的能力,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六、农村危房改造的方式
1、拟改造农村危房属于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2、拟改造农村危房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3、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七、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4、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5、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6、无居住房屋的。
八、危房拆除国家有补偿吗
危房拆除有补贴,危房拆除国家有补助,其标准如下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危房拆除有补偿吗
危房拆除是有补偿的。我国是没有对于危房拆迁的具体的赔偿标准的,危房是需要依据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进行加固、修缮治理或者拆除重建的,如何进行赔偿要看当地的政策。常见补助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两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五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三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两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一万元;6、一般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五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各地要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危房鉴定、绩效评价、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征收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不一样补偿标准是一样吗
棚户区改造是属于旧城改造的一部分,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与正常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和程序基本是一致的,只是补偿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比正常拆迁要低一些。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是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进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户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率达到90%以上,协议生效,统一进行补偿,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时间进行搬迁。
棚户区改造补偿多少呢?以西安为例。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中,将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政府通过搭建平台或预订服务,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总体来说就是直接给钱、直接给房、选房三种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是以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标准,同时享受20%的补贴,还有三个月到十五个月的过渡补偿费,还有搬迁费及奖励等内容,市政府还承诺提供免费车辆帮助被征收人搬家。除此之外,还可以全额报销被征收人买房的契税。西安市的目的就是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为此直接规定,货币补偿不得低于40%。
给房的话,一般是以评估价值为标准,由征收人统一购买房屋、集中安置。这种方式由于区位、兑换比例不统一等原因,选择的当事人不多。
选择房屋,一般是市政府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这样就避免了安置房选择上征收人上下其手的机会,更好地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
这些规定只是西安市的规定,各地还有很多其他政策,但是大体相同。关键是如何落实到被征收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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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关于危房安置后土地征收算拆迁吗和危房和拆迁房一样补偿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