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造成楼下漏水,应该谁负责维修
主要看漏水的地方,如果是在楼上改造的卫生间范围内,一切费用应楼上的业主负责。这主要是楼上改造时,防水没有做好。如果是其余地方,可以与楼上房主协商,费用分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通过法律解决。若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可以找开民商负责维修。
法律分析
房屋漏水,首先应拍照保留证据。房屋漏水与房屋结构、防水处理、排水系统等有关,应找专业人员对漏水进行检查,判断漏水原因,确定漏水责任人。确定责任人后,就可以要求物业、开发商或者邻居赔偿。可以找责任人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维修费的赔偿,若对方推诿责任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房屋漏水的纠纷仍然不能解决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或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在正常情况下的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的直接找楼上维修。因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漏水需要大中修及公共改造工程才能修复的,可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商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商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楼道水管漏水谁负责
来源丨法治讲坛
导读
如果漏水点在楼上房屋室内,损失应由楼上业主承担;如果漏水点在管道井等公共区域,损失则由物业公司承担。
如果该业主并未领取房屋钥匙,没有交付,且该房屋实际上是由物业公司管控,损失则由物业公司承担。
该找谁索赔?漏水点的位置和是否交付是关键。
家住长春市维多利亚庄园小区的孙先生很烦恼,楼上漏水把自己家泡了,楼上业主说可以赔偿,但希望追责时也把物业带上,而物业则称和此事没有关系,导致此事已10多天仍悬而未决。
受损业主七楼漏水六楼被泡
据介绍,2015年11月29日,孙先生家楼上开始漏水,多亏5楼邻居在晚9点左右及时发现,给物业打电话,才将漏水控制住。
“漏水时家里没人,等半夜家人下班到家一看,客厅吊顶、窗台还有卫生间墙壁都已在渗水了。”孙先生说,直到第二天水仍没漏完,只能在屋里各处摆着盆接水。当时装修时孙先生投入几十万元,现在房子被泡得一塌糊涂,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我觉得现在棚顶还有水滞留,没都流出来。”孙先生说。新文化记者看到,他家客厅吊顶由南向北已产生裂痕,墙皮也有部分脱落。孙先生表示,现在窗台有块墙皮已“开花”,客厅棚顶靠卧室一侧也有下沉迹象,因为卫生间积水浸泡,现在卧室靠门一侧的地板也变形了,吊顶估计也得拆除后重新装修,“这就是水一点点渗透然后泡坏的,如果一开始就有人负责早点处理,不至于泡成这样。”
七楼房主不让我住出事让我赔?
因为七楼是毛坯房,一直没人居住,所以孙先生找到物业帮忙联系房主。第二天,物业带着一名男子来到他家查看情况。“物业说他就是房主,当时说可以维修,就是刮一遍大白。”当时孙先生的爱人提出检查下棚顶积水情况,再谈具体损失时,这名男子就走了。
“后来再联系时,对方说自己不是房主,还说这房子有纠纷,物业不让房主装修,现在漏水了,让我去找物业解决。”孙先生没办法,只能再次找到物业,但物业表示不能承担责任。
最终,孙先生联系到了七楼房主张先生。楼上邻居的态度倒是很客气,称因为历史原因,物业不让他装修入住,现在漏水了,物业应该承担责任。这下孙先生蒙了,到底谁负责啊?
“七楼房主说他一直没装修入住,水、电也让物业掐了,说明物业在进行管理。现在我想起诉索赔,七楼房主认,但要求把物业也带上。”无奈,孙先生只能一并起诉七楼房主和物业公司,并希望物业配合提供营业执照等信息,而物业表示不能提供。
据张先生讲,该房屋已缴纳房款、取得了房产证,但据说当年因工作人员携款潜逃,开发商没有收到房款,所以以此为由不让他装修入住。现在水电都断了,门锁也被换过,为此他跟物业等部门沟通多次,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房子不让我住,现在出了问题却让我赔偿?”张先生说,给楼下造成损失他愿意承担责任,但希望让自己无法入住的责任主体也能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说法,房子有产权和我们无关
负责该小区管理的长春恩维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现在这房子是不是有纠纷我们也不清楚,但这套房子不归物业管理,我们已协助业主找到了房主,他们之间怎么商量,和我们没有关系。”
物业公司的初经理表示,漏水后物业及时进行了维修和排水处理,“漏水是因为该房屋水池下的软连接漏了,这房子有产权,我们也帮忙联系房主了,如果孙先生和对方没谈好,这就和物业无关了。”至于是否存在因历史遗留问题,物业阻止装修,导致7楼业主无法入住的问题,初经理表示,物业没有权力阻止业主装修和入住,这和物业无关,请业主联系开发商解决。当记者询问是否能协助联系开发商时,初经理称他对具体情况不清楚,无法联系开发商。
律师两种观点各有理由
就这次漏水的责任问题,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表示,如果漏水点在七楼房屋室内,损失应由七楼业主承担;如果漏水点在管道井等公共区域,损失则由物业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如果七楼房屋确实有产权,且业主进行了正常管理,六楼的损失应由七楼业主张先生承担。
就七楼业主希望物业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刘律师表示,如果七楼业主办理了房屋交付手续,就应当承担不动产相邻权纠纷的法律责任;若开发商或物业阻止房屋交付,七楼业主可凭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向法院主张排除妨碍的民事诉讼,并要求妨碍其交付房屋的主体承担六楼的损失。
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冷保亭律师则认为,如果七楼业主介绍的情况属实,在此前提下,七楼虽登记在业主名下,但由于该业主并未实际入住占有该房屋,且该房屋是被物业公司因某种原因停水停电的,实际上是由物业公司管控中。如果因物业疏于管理造成七楼漏水,导致六楼财产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根据建筑工程有关规定,房屋质量保修期限为基础结构工程50年,建筑类1年,防水工程5年,采暖为两个采暖期、给排水为两年,其它为1年,而房屋保修期是从工程验收合格交工之日起算起。
另有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小区的施工方需交给房地产开发商一部分房屋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施工方应负责小区房屋质量问题。
楼上漏水致楼下被淹物业公司被判无责
案例分析
张某与李某住在同一栋楼,而且是楼上、楼下邻居,张某住在一层,李某居住在二层。因李某在此居民区还另有住房,2012年6月1日,李某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了别人。2013年春节期间,承租人去了日本,房内无人居住,在此期间张某也离开自己房屋回老家居住,家中无人。
2013年2月12日晚,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人员发现张某门窗等处向外漏水,当即通知李某到场,物业管理人员采取措施进入李某家室内,发现她家卫生间水管爆裂跑水,当即将总阀门关闭。
第二天,张某知道信儿后,风风火火地从老家赶回来了。张某打开房门一看,立刻惊呆了,见自己屋里满地都是水,木质地板被水浸泡,地板个别部分起拱爆裂,屋顶、墙壁被水冲刷,家具着水,个别漆面剥落。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偿为温海英提供房屋,并帮助清洗衣物等。
张家告状要求赔偿
对张某室内墙壁、地板等装修损失,经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委托北京天衡诚信家装技术服务中心进行鉴定,价值近2.31万元。张某认为由于李某对房屋跑水未及时发现,未采取措施,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物业管理,负有房屋、设备维修责任,及采取措施保证我的利益不受损害责任,故将李某作为第一被告,将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起诉,要求二被告赔偿房屋修缮、财物被毁经济损失8.1万元、房屋使用费损失3万元、精神损害2万元,共计13.1万元。
楼上邻居不承认过错
法庭上,李某认为在任何相关法律条文上及房屋使用守则上没有指出主人出门前要关闭自来水总阀门,我房屋内的装修及内外所有设施均是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购买安装,从未改动。卫生间洁具及设备均属劣质产品。事故原因,水管爆裂并非使用不当和人为造成,应是产品质量及水压造成本人也是受害者,水管爆裂后造成家具、地板损坏,但物业未给答复和赔偿。水管爆裂的损失主要责任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物业公司认为与己无关
物业公司则辩称,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物业管理范围仅限于绿地、道路、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无权利更无义务对园区内各单元房屋内部纯属个人区域部分行使管理权利。
在发现原告房屋受损后我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并时通知原告,安排房屋无偿供原告居住,尽可能减少损失。因被告李某在春节期间未在此房屋内居住,总阀门未关,卫生间地漏未打开,水管破裂后大量跑水,是由于李某对其所有的房屋未尽到看护义务所致,与我公司无关。如其严加看护,水管爆裂时及时关闭总阀门或打开卫生间地漏就不会造成原告房屋受损。故原告要求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楼上邻居被判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与张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互相有不损害、不妨碍对方的财产权利及其它权益的义务,李某将房屋出租他人后,由于其疏于管理,对室内水管隐患失查,且在水管破裂时家中无人,致使张某房屋进水,给张某财产造成损失,对此,李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不具有对用户室内水、电等设施发现问题进行管理的义务,所造成的损失不应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李某所居房屋具有可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竣工核实证书,李某称卫生间洁具、设备属劣质产品未有证据证明,且李某已于2012年11月开始居住使用,故李某推拖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责任不能成立。
另外,李某虽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出租他人,但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由于该财产给原告张某造成的损害,原告张某亦有权向李某索赔;属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如双方存在纠纷应另行解决。张某房屋进水后,其生活受到影响,家具衣物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其所称精神损失,因并未达到需要法律上予以精神抚慰的程度,不予认定。
因此,顺义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张某装修损失费及其它损失费2.5万元。张某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损失及过高的装修费、使用费、精神损失费等的诉讼请求同时被驳回。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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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上不管,物业不管,到底谁管谁的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房子楼上漏水可能是物业或者是楼上业主的责任,具体要看是什么地方漏水的,若是物业布置的一整栋楼的水管漏水,那就是物业需要负责的;若是楼上的下水管出问题的,属于楼上住户独立使用的,那就是楼上的房主负责。
法律分析
房子楼上漏水可能是物业或者是楼上业主的责任,具体要看是什么地方漏水的,若是物业布置的一整栋楼的水管漏水,那就是物业需要负责的;若是楼上的下水管出问题的,属于楼上住户独立使用的,那就是楼上的房主负责,首先要确定问题出在哪一方,才能确定是哪一方负责任,若是楼上的独自使用的排污管等出问题导致漏水的,那就是需要楼上房主进行负责;给予给你维修好或者是赔偿损失费,可以和楼上房主谈妥确定,若是一栋楼的落水管,刚好从楼板面的位置出问题的,那这个就是物业的问题,需要物业来进行维修好,并且赔偿相应的损失费用多少,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一是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该你自己来解决问题了。二是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三是要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因为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你是最顶楼住户,发生楼上漏水,必须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来进行维修的,并且费用也由他们承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楼上水管老化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
如果属于公共管道发生渗漏的,在工程质保期限内的,可以要求建设和施工单位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如果是因楼上用户室内管道老化导致漏水给楼下用户造成财产损失的,楼上的住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楼下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费用。
如何承担责任
住小区的业主,如果发生楼上漏水的现象,不但会造成损失,也会影响到楼下的居住
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
一是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如果是人为的,那就由自己负责;
二是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
三是要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因为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超过了质保期。那么由漏水所在的区域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共部分来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