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施工工艺有哪些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1、首先做好外墙基面处理,表面处于无粉化、起皮、空鼓、灰尘、油污等状态,若墙面有凹凸不平处,应及时用腻子找平。不能抹刀痕迹,等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2、准备涂料的工具及涂料量。按照比例稀释底漆,充分搅拌均匀后涂刷墙面,一个分区内墙面需要施涂完毕。与下道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3、涂刷乳胶漆,在外墙漆中加5%~10%稀释,将其充分搅拌后进行施工,滚涂一道即可。保持均匀,不可存在流挂、漏涂的情况。与下一道工序间隔时间在4小时以上。
4、涂刷面漆,滚涂一道即可。同样保持涂布均匀、不流挂、不漏涂。
5、最后进行外墙面保养工作,并做好防雨防污措施,以免外墙未干燥受损,影响装饰效果。等彻底干燥后,根据具体的施工要求及规范验收即可。
在外墙施工的时候要注意,当天温度要在5℃以上方才能施工,如果是寒冷冬天,建议中午达到较高温度达到外墙施工要求后再进行施工,若温度过低或者墙面过于潮湿,将会出现施工墙体涂层无法成膜,影响了涂层质量,导致整个涂层发生破坏。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内墙面构造做法
(1)配制工艺
在混料机中加入按配比称量好的原材料,混合搅拌20~30min,使各种原材料混合均匀,包装即可得到腻子产品。
(2)施加工艺
①调制。按水:腻子=0.3:1的比例,将水先加入搅拌锅中,再加入腻子粉及消泡剂。在搅拌机上充分搅拌成均匀的膏状物,静止15~30min后再搅拌5~10min,即得到膏状内墙建筑腻子。
②施工。施工前应先将基体表面的油渍、浮灰、污垢等物质清除掉,确保基体表面的洁净。
基体表面太干燥或是吸水性较强,腻子在涂刮后容易开裂,应在涂刮腻子前用水将基体表面适当润湿,然后用涂刮工具将调配好的腻子涂刮到基体表面,一般一次即可完成,涂刮厚度为0.8~1.2mm,约2h用完。待48h后打磨后即可涂刷涂料。
③适用范围。该产品主要适用于室内砂浆墙面、混凝土墙壁、屋顶、石膏板及胶合板等基体。
扩展资料
特点和规格:
(1)特点
内墙面砖一般指的是内墙面釉面砖。它是以瓷土或难熔黏土为主要原料,掺入适量的非可塑性材料和助熔剂,制成坯体后再压成薄片坯体,经烘干、素烧、施釉等工序而成。
内墙釉面砖背面有凹槽,便于安装。其形状有正方形、长方形、异形(圆角、压顶条、阳角、阴角等)。内墙釉面砖除白色釉面砖和彩色釉面砖外,还有印花釉面砖、图案釉面砖等。白色釉面砖和浅色彩釉面砖用途较多。
(2)规格
内墙釉面砖常用的尺寸有100mmX100mmX5mm、150mmX150mmX5mm、200mmX200mmX5mm等,一些较大尺寸的内墙釉面砖(400mmX400mmX10mm、500mmX500mmX10mm及100mmX100mmX5mm)也得到广泛使用。
室内装修规范施工规范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大全
1.总则
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室内环境污染。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建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④最先进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②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领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④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⑤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⑦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⑧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成品保护
3.3.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②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①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②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③对邮箱、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4.防火安全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1.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4.2材料的防火处理
4.2.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4.3施工现场防火
4.3.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4.3.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磨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4.3.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3.4施工现场动用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4.3.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沙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4.3.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4.3.7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4.4电气防火
4.4.1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4.4.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4.3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4.4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4.5消防设施的保护
4.5.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4.5.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4.5.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5.4当装饰装修重新侵害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4.5.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5.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5.0.1本规范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为:氡(222Rn)、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5.0.2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5.0.3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5.0.3的要求。
5.0.3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值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氡(Bq/m3)≤200
甲醛(mg/m3)≤0.08
苯(mg/m3)≤0.09
氨(mg/m3)≤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Bq/m3)≤0.50
6.防水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本章适用于卫生间、厨房、阳台的防水工程施工。
6.1.2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6.1.3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6.1.4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6.1.5、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6.1.6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以上。
6.1.7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6.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6.2.1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3施工要点
6.3.1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6.3.2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6.3.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6.3.4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或产品的要求,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和麻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②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3.5涂膜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总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要求。②玻纤布的接槎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开幅宽的1/2。
7.抹灰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本章适用于住宅内部抹灰工程施工。
7.1.2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五脱层、空鼓。
7.1.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7.1.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7.1.5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4h后进行养护。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7.1.6、冬期施工,抹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宜低于5℃;抹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
7.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7.2.1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7.2.2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7.2.3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7.2.4抹灰用砂子宜选用中砂,砂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
7.2.5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7.3施工要点
7.3.1、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②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l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剂)。③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边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
7.3.2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3.3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置标筋。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抹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当抹灰总厚度超出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7.3.4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用石灰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七八成干后方可抹后一层。
7.3.5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
7.3.6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
8.吊顶工程
8.1一般规定
8.1.1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
8.1.2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8.1.3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8.1.4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8.1.5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8.1.6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8.1.7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8.1.8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8.1.9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8.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8.2.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8.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8.2.3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8.3施工要点
8.3.1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②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l%~3%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③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④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300~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⑤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⑥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⑦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8.3.2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8.3.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8.3.4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②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③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④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8.3.5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②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③板周边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
④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⑤螺钉头宜略埋人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⑥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8.3.6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问距宜为150~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②当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8.3.7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②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③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8.3.8明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②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③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
④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
⑤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细部做法
建筑工程的细部做法得当和处理到位会弥补工程缺陷、给工程添彩并给人带来美感。反之,不仅影响使用功能和装饰装修的整体效果,而且带来视觉污染。
目前,优质工程中许多细部做法因大力提倡已固定并普遍被接受,但其带来的对使用功能和装饰装修整体效果的影响和视觉污染等问题常被忽视。重新认识这些问题及改进有关做法一定会改善工程观感质量、完善使用功能并增加建筑装饰装修的美感。
装饰装修
01地漏和地漏周边地面做法
(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定地漏顶标高应低于地面5~10mm,地面应以1.0%的坡度坡向地漏,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地漏应低于排水表面,旧规范要求和施工的通常做法是地漏顶(地漏箅子)标高应低于地面5mm。地漏的作用是排除由地面的坡度和坡向引导到地漏处的水,因而收集和汇集水的功能是由地面的坡度和坡向来完成的(一般设计是地面向地漏找0.5%~1.0%的坡度),地漏不具有收集和汇集水的功能,只具有泄水的功能,因此,只要地漏不高于安装处的地面,水就能从地漏箅子流下排出。所以新的规范标准不再强调地漏顶标高应低于地面5mm。由于地漏是唯一在地面完成之前安装的卫生器具,所以控制地漏顶的标高特别困难和重要,宁低勿高成为首选。
(2)地漏在不用于排水时也是地面的一部分,尽管其安装位置一般比较隐蔽。若地漏顶面比周围地面低5?mm,则该处即为不合格地面,使用起来非常不舒服,特别是在室内穿拖鞋的情况下。如何既保证地漏的排水作用又满足地面作用呢?实际上从以上分析可知,地漏表面不必非低于地面5mm也能满足排水的功能,只须比地面低即可,这样既排了水又符合建筑地面和给排水验收规范的要求。那么低多少呢?0.5mm!众所周知板块地面板块之间的接缝高低偏差施工验收规范是有具体要求的,一般瓷砖的允许偏差为0.5mm,参照此要求只要地漏的顶面比地面低0.5mm以内,就能既满足地漏的排水功能又能满足地面功能要求。
(3)设置地漏的地面应以地漏为分区最低点,地面按设计坡度和坡向均匀坡向地漏。在有些标准图集给出的地漏做法中,临近地漏沿口30~50mm处采用3%~5%的坡度突然变坡,这样设计是想满足地漏顶标高应低于地面5~10mm的要求,但实际上最多低2.5mm,且这种做法不正确。特别是有些创优工程和鲁班奖工程,将地漏所在的整块地板砖或将地漏周围100~200mm左右地面整体套割或拼割,采用远大于地面坡度的坡度坡向地漏。这两种做法看似重视地漏的使用功能,实际上是不了解地漏工作原理,造成地面质量不符合要求。临近地漏处不应突然变坡,突然变坡虽然看似有利于排水和汇集水流,但是溅水和漏水不是仅在如此小的一个范围内,地漏排除的是整个分区地面污水,所以,突然变坡的实际效果与想象中不同。此外,变坡处的地面质量则不符合地面平整度要求。
02套管和管根部处理
(1)规范规定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
(2)目前安装工程做法中,有许多工程特别是优质工程,不论管道材质如何,也不论管道穿楼板还是穿墙壁,除了采暖管道,其他管道基本未加套管或者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未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特别是在空间狭窄的管道井、吊顶、地下室内的管道,显然不符合规定。有些工程为了弥补穿墙管道未加套管或者穿墙洞口不整齐的缺陷,采用加装管道穿墙洞口盖的方法处理,虽然装饰盖遮盖了缺陷,但是装饰盖没有密封作用,墙两侧仍是通气的,房间的密封性和私密性大大降低,而且也不符合规定;有些工程则为了弥补未加穿楼板套管的缺陷,做一个假套管,这既不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也不符合规定。
(3)安装套管的目的是为了管道安装和维修的便捷,管道的坡度和坡向以及水平度和垂直度的控制和保证采暖管道能自由伸缩,所以管道和套管之间应有一定的缝隙,便于施工和填实,一般采用比管道大两号的短管做套管,小直径的管道和套管之间的缝隙一般在5~10mm,大直径的在10~20mm。
(4)管道应位于套管的中心,许多工程的管道经常发生偏心现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套管外壁常因防水施工污染或者防水材料未能被地面遮盖住,为了弥补缺陷,许多工程常在套管根部再做一个大管墩遮盖,特别是采用与地面和墙面颜色不一致的材料制作的管墩遮盖,这样的做法导致:1)观感质量下降,因为套管不是增彩的点,明装的管道尚且不能被人们接受,况且大管墩及颜色不一致甚至颜色反差很大,且越大越会引起视觉关注。
03盥洗台面进深尺寸
(1)盥洗台的长度尺寸受卫生间尺寸和布置的限制往往是一定的,而进深尺寸自由度较大,有些工程特别是有些公共建筑和高档工程卫生间的盥洗台的进深尺寸做得很大,外观大气、豪华,若与洗手盆或者洗脸盆以及配水点的尺寸不协调,不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尺寸要求和使用习惯,会大大影响使用功能和清洁工作,甚至污染衣服和鞋。普通工程卫生间盥洗台的主要功能是洗涤和大小便后的洗手,高档工程卫生间盥洗台的功能还有整理和化妆的功能。
(2)盥洗台配水点的出水口应进入盆沿20?mm以上,否则在打开和关闭时,水会顺势滴落到盥洗台上溅湿台面,进入盆沿的距离应以正常打开配水点时,水流流到排水口范围内为限。进入过大水会流到盆底的前部,达到一定的出流速度时水会飞溅出来,溅湿台面和衣服。所以配水点的具体安装尺寸应根据配水点的水头压力头、配水装置的类型、配水点距盆底的距离和盆底的形状等确定。
(3)洗手盆和洗脸盆等的宽度尺寸在制作时已经考虑了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即在单独安装时人自然站立向前弯曲洗手和洗脸,既不会造成身体不适,又不会溅湿衣服前襟和衣袖,由于增加台面实际上增加了盆的宽度,从而造成盆宽和水嘴、水嘴和盆沿之间的尺寸不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人在使用时就会感觉身体不舒服,同时可能还会溅湿衣服前襟和衣袖。
(4)盥洗台面与盆的安装关系有3种,一是盆沿低于台面(在台面下部隐蔽安装),二是盆沿与台面平齐,三是盆沿高于台面(盆嵌在台面上),无论哪一种安装关系实际上都增加了盆的宽度,所以应尽量减少盆沿与台面前沿的距离。
以上由中达咨询搜集整理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