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翻建自住房是什么意思,以及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农村翻建大修自住房屋,怎样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翻建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翻建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证明》等。需在申请前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翻建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是指通过使用公积金对已有住房进行改建或扩建,提高居住质量和条件。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购房合同。需提供原始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其复印件,以证明该房屋的产权及用途。2.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供原始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对该房产具有合法所有权。3.施工许可证。需提供原始有效的《施工许可证》或其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取得了该住房的合法改建或扩建批准。4.竣工验收证明。需提供原始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或其复印件,以证明该建筑物已按照法定程序验收合格。此外,还需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公积金账户相关证明等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前需进行备案,并在备案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因地而异。
如何判断是否符合翻建自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翻建自住房:1.在职职工或失业人员家庭;2.该房屋已购买且贷款已还清,且产权已转移到该户名下,并在规定的补充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内;3.申请改建或扩建自住住房;4.提供了符合有关规定的建设项目申报和审核手续;5.申请改建或扩建自住住房的用途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相符合。
提取公积金用于翻建自住房,是政策所鼓励和支持的行为。在申请前,需要认真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材料,按照规定提出申请,以免耽误自己的申请进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基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基金是指按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国家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用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住房基金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来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住房基金是国家为了保证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设而要求企业设立的一种基金。住房基金的偿付时间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结清前则成为企业的一种长期负债。企业住房周转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住房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借入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
住房基金包括:
住房基金;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建设资金;自管住房出租收入;留归单位使用的售房收入;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从单位售房收入提取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划转的住房折旧、维修和大修理资金;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等。
住房基金的提取方法: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申请表”;填写并拿到个人所在单位盖章,接着将表格及相关材料一同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在1至3天内将金额打到指定银行卡。
2、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3、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4、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5、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6、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7、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不仅只是用来购房,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房,租房等都是提取公积金存款。公积金存款的多项用途能让生活成本大大的减低,搜房网房天下东莞二手房特意整理了公积金提取流程以及所需资料,让你轻松“拿钱”!
一、设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二、办理条件
1、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继承、赠予方式取得产权的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装修或购买商铺、写字楼、车位及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2、申请人范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本人和配偶可参与提取。
3、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符合代办要求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三、所需材料
(一)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1、已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提供其中一种);
(2)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
2、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外市购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说明: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没有备案日期的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
(二)建造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1、房屋在建的,办理提取: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建房发票原件;
(4)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5)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6)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原件。
说明:此项业务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2、房屋已建好的,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提供其中一种);
(2)建房发票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5)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原件。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三)翻建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提供其中一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建房发票原件;
4、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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