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方向需要邻居同意吗,邻居房子改造需征得左邻右舍同意吗
时间:2023-09-10
作者: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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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邻居不同意怎么办
法律分析:只要办理了合法的准建手续,就可以建设。如果邻居阻拦,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请问邻居私自改造房屋合法吗
1.一般改造房屋是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2.但轻微的改造,并未涉及房屋的基本结构是无需审批。
他的做法不合法.
不改变主体结构的一般是允许的,但如果侵害了你的相邻权的话,可以要求排除妨碍!
邻居房子改造需征得左邻右舍同意吗
邻居房子改造需征得左邻右舍同意。
【拓展资料】
改造步骤
(一)农户申请。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和身份证明、房屋改造前照片等材料。
(二)村组评议。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评议,决定是否纳入政策补助,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对公示有异议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居)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农户身份认定(特殊困难群众)和重复筛选,并组织人员入户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居)委会,并说明原因,核查结果要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扶贫移民局对申请农户身份进行审核后,再报送县住建局(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若在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乡镇,并说明原因。
(四)施工建设。经乡镇村建、国土、林业等站所联合选址、审批后进行建房,做到“三避让”,乡镇人民政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快农房建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住房建设主体全面完工。
(五)项目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建、国土等乡镇职能站所参与,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和达标认定书,原则上完工一户验收一户。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核验。
(六)户牌上墙。验收合格后,在改造后的住房明显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
(七)资料归档。乡镇要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包括农户申请资料、公示资料、房屋改造前中后影像资料、验收资料等。
旧房改造影响到邻居
法律分析:旧房改造影响到邻居可能侵犯了相邻权。对此,被侵害的一方的权利是:可以请求停止侵权、消除危险,如果伸过来的树枝对另一方造成了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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