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自建厂房原值包括什么的一些知识点,和自建厂房所缴纳的各项税费哪些可以不记入房屋原值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自建厂房所缴纳的各项税费哪些可以不记入房屋原值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你所描述的费用,是购买土地时的费用,应合并到购买土地的金额,记入“无形资产”,并按规定摊销。
企业购入土地自建厂房是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购入土地自建厂房是计入什么科目
购买土地:
借:无形资产----土地所有权
贷:银行存款
建厂房与土地无关,土地所有权不用计入厂房的入账价值
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银行存款(或工程物资、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借:固定资产----厂房
贷:在建工程----厂房
购入土地然后自建厂房,土地的摊销额到底要不要计入
厂房完工后,缴纳房产税时,土地的价款就要摊销到房屋的价值中,计算房产税.
自建厂房装修费计入什么科目
进入制造费用--待分配间接费
企业自建厂房的费用,哪些计入房产原值
1、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有如下规定:"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规定如下:"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6〕42号规定:"对新建房屋进行初次装修,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高档灯具、墙饰、地砖、门窗等投资,不论其帐务如何处理,一律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因此,对新建房屋进行首次装修中,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灯具、中央空调、地砖、门窗、电气及智慧化楼宇装置等装修费用,属于使房屋这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会计核算上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原值,缴纳房产税。
借款自建厂房时,利息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厂房成本
根据借款费用准则规定借款用于厂房建筑物的建造发生的利息在资本化期间全部资本化。等完工转固定后。利息费用化(财务费用)。
为固定资产的构建发生的费用应该属于资本化期间。所以利息费用应该资本化进成本。
自建厂房开票时的税款计入什么科目,是固定资产吧?
建造的不动产:在未来不会产生销项税额,所以其建造过程中领用购进的原材料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该转出计入自产成本;领用自产产品应该确认销项税额;购进工程物资的进项税不能抵扣,直接计入在建工程的入账价值。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何在自有土地自建厂房企业用房
先要分清企业性质,有一点国家资本在内都需要招标招设计院、施工单位。简单点方法就是找个epc性质的专案总承包管理。私人则不需要招标。
你说的做厂房建设这是设计院和施工单位事情。但是你作为甲方需要提供地勘水文等报告,这个你要另外找地质勘探设计院和水文勘探设计院。
所以,总的来说,你想在自家土地建厂房你需要确定,这土地是是划拨还是有使用权的。前者是在土地管理法未出台前政策不明给的或国有企业所有土地国家划拨,这个有点麻烦你需要到国土资源局转确认权属。其次你包办报建手续涉及房管局、土地局等人防处消防局等。这个叫专案策划阶段和专案准备阶段。当你这一切都确定才能叫正式能动工。
动工前你需要找设计院设计、要施工单位关于技术这块不是你要担心的不放心可以找个监理单位。
开工前的开工报告什么的都不需要你提供。要是嫌麻烦就找个专案管理咨询公司帮你。
自我购有厂房用途土地,自建厂房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你是否那到土地使用证,是红证还是绿证,然后咨询当地的管委会看是不是可以建造通用厂房?你自建厂房是自用还是出租?接下来就要在当地成立公司进行一个专案包装,去相关部门立项,通过后,拿到开工证,就可以建造厂房了.最后就是招商工作
新办企业购入土地建厂房建办公楼建宿舍怎么作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贷:在建工程
房地产原值含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房地产原值5种不同住房的标准: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据《信息时报》)
扩展资料: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为方便出售住房的个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加强税收征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
地方税务机关暂没有条件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的,应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建厂房翻新屋顶,是做费用,还是加到固定资产原值上去
固定资产翻修费用是作为费用抑或增加原值处理,除了考虑其费用性质外,还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策略问题。
在满足税法要求的情况下,一般的房屋建筑物屋面翻修属于大修理费用,可以在未来其寿命期内两次翻修间隔期间分期等额摊销,如果其间隔小于未来寿命期,可以增加当期的扣除费用额。
而如果对建筑物主体、屋面、外观等进行全面翻修,延长了使用寿命、增加了功能等,可以考虑作为调整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核算。也可以作为大修理费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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