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房屋改建需通过哪些部门审批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房屋改建需要哪个部门同意需要什么手续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房屋改建需要哪个部门同意
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房屋改建是指业主对住宅进行普通、简易的装修,房屋改建事先应当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改建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和发证五个环节。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若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需要的手续是:
一、申报材料
1、房屋变更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文件;
4、房屋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8、建设单位关于房屋俊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9、、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明;
11、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平面图
1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审批程序
1、受理;2、初审;3、复审;4、审批;5、发证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城建规划局去审批和报建带上有营业执照施工资格证的正规装修公司的设计图,工程明细表和自己的房产证去办理
如果你所在的是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当然要遵守业主公约和与物业管理处沟通如是你自建房扩建也要以不影响相邻权为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只要在遵守维护相邻权的前提下一般报建是准许的邻居也没理由提出异议.
房子重建需要哪些审批才可以动工
法律分析:房子重建需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或者相关部门的改建房屋意见和《规划许可证》。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动工重建。
法律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旧房改建,需要哪些部门批准
法律分析:1、房屋证件齐全的农村危房改建:(1)向村委会提出危房改建申请,填写危房改建申请书。(2)带着农村房屋的土地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房屋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2、房屋证件不全,没有房产证,但土地证上四邻清楚的农村危房改建:对老旧危房进行拍照,并填写危房改建申请书,带着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改建需要哪个部门同意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改建需要土地规划局或者房屋管理所同意。
规范程序:
1、经过开发商的同意。
2、到规划局提交在房顶搭建活动的规划许可申请。
3、规划局审批后到建设局办理建设项目许可。
4、取得建设项目许可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许可。
5、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果你需要的话,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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