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
1、可以贷款,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自建房公积金提取要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的查询磁卡;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房屋所有权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区、县(市)规划土地等部门颁发的自建房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许可证)、规划自建房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自建房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管理核心派人实地勘察认可后,方可批准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用自建房吗
自建房能用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建房吗都有哪些流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贷款建房的。下面是具体条例。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都有较高限额,全国各地的限额标准不一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公积金贷款针对的是购房行为,自建房不在此项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所以,能建议的只是自建房提现办法,用以缓解您的资金压力。这个不一定要房产证,有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就行了。
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以南昌市为例):
(一)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领取并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
购买二手房的,领取并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申请审核书》一式三份;
(二)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或开发商提交相关贷款资料,购买二手房的向南昌洪城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贷款资料;
受委托银行或开发商受理贷款资料的,受委托银行或开发商需每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公积金贷款预约申请,再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预约安排周计划表>>的安排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借款人的贷款资料。
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受理的贷款申请资料,借款人无需预约申请。
(三)开发商按楼盘所在地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答复;
(四)准予贷款的,由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将贷款资料返回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相关贷款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划拔贷款资金至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在收到划拨资金当日发放贷款。
以上办理流程是以南昌市为例,但各地流程基本上大同小异,可自行去住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了解。以上信息来源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自建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自建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对象为: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含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提前退休但按规定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见,职工建造自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建造、翻建住房支取需要的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一份)。2、土地使用权证原件。3、工程预算书原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