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公租房申领流程是什么样的
宁波江北区公租房申领流程是什么样的
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受理
申请人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慈城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受理点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2、审核公示
(1)受理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将申请人资料输入电脑,由电脑程序根据输入的评分指标按《江北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自动生成《评分表》,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张榜公示10日,10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受理点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送区房管处。
(2)区房管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内的房产档案和预售商品房备案登记档案,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送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送区住房保障中心。
(4)区住房保障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在上述审核基础上,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作出审核意见。
3、发证。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和单身居民,由区住建局会同区民政局等部门和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当批可供房源数量排序在前的确定为当批准租对象(当最后分数并列且符合条件的家庭数量大于当批可供房源数量时,以公开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对确定的准租对象进行公示,10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中心签发《准租证》。
(二)引进人才
1、申请受理
申请人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申请人单位汇总后,在申请截止日前,统一向区人才市场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申请审批表》、《×××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
(2)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承诺书。
(3)申请单位注册在本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
(4)区住房保障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审核公示
(1)区人才市场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引进人才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单位公示10日,10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送区房管处。
(2)区房管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核查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市区内的房产档案和预售商品房备案登记档案,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送区人力社保局。
(3)区人力社保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引进人才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送区住房保障中心。
(4)区住房保障中心向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在上述审核基础上,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3、发证。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区住建局以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顺序号,根据当批可供房源数量排序在前的确定为准租对象。对确定的准租对象进行公示,10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中心签发《准租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受理
申请人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由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受理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申请审批表》、《×××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
(2)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承诺书。
(3)申请单位注册在本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
(4)区住房保障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审核公示
(1)受理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外来务工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将申请人资料输入电脑,由电脑程序根据输入的评价指标按《评价标准》自动生成《评分表》,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单位公示10日,10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送区房管处。
(2)区房管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内的房产档案和预售商品房备案登记档案,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送区外来务工办。
(3)区外来务工办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就申请人是否符合外来务工人员规定条件及评分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送区住房保障中心。
(4)区住房保障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在上述审核基础上,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作出审核意见。
3、发证。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区住建局会同区外来务工办和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当批可供房源数量排序在前的确定为当批准租对象(当最后分数并列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大于当批可供房源数量时,以公开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对确定的准租对象进行公示,10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中心签发《准租证》。
宁波江北尚江府房1平方4万值吗
宁波江北尚江府房1平方4万不值。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截止2023年1月5日,宁波江北尚江府房1平方39815元。尚江府于2000年建成建成。楼栋总数25栋,共计房屋1183户。小区物业公司为宁波维科物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一个人审批建造房屋多少平方
这种情况为60平方。
根据法律快车显示,宁波市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城镇规划内村民建房,而新住宅扩建的土地要按照原有的住宅面积来计算,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60平方米,超过面积标准的,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宁波江北区有没有可以拿回家做的手工活
除了周围亲人介绍的,一律是假的!!
你去所谓的加工外放点看看就知道了,或者你买份去年的报纸,他们年年在外放,天天在外放!!
具体骗钱招数如下
1.号称全部免费,但是你要交点钱吧,这个钱,可以叫材料费,他说总不能你拉材料跑了啊,你一听也合理,所以就交了。。也叫押金,也叫诚信金,也叫保证金,
2.你来交货的时候,糟了,肯定这里不合理,那里不合理,反正就是肯定有一处不合理的,而刚开始,他们还绝对不会告诉你,这下好了,你的材料都用光了,而又全部不合格,咋办,再买呗,这样材料钱他们就赚到了,而你不干了,他们押金也不退给你了,押金又赚到了
3.有的还需要专门的设备,同样的道理,还是交货不合格,这样一来,设备的钱他们又赚到了。
其实你自己换身份思考一下,用的着外放吗?
1.富家多穷戚!假如你赚钱了,你放心吧,根本不用你操心,你八大姑七大姨六大婶五大叔四大舅三大哥二大爷的全部会冒出来的!!!!!
2.你有能加工的,不用你说,他们就直接拉走加工去了,我这里身边好多都是,主要赚钱的自己干,次要的利润低点的给亲戚朋友干,也要帮帮人家,不能被人说是为富不仁啊。。。
3.就算你没有亲戚朋友,那你周围邻居总有吧,你工人总有吧,光他们的亲戚朋友就能自己接货去干了,还用的着去报纸花钱做广告???
4.不要为了一点的金钱蒙蔽了双眼啊,好好睁开眼看看吧,他们所谓的加工的产品,早就都能实现机器化一条龙生产了!!!
当然也不排除有真的,但是还是要说,只有自己周围有人干了,赚钱了,再介绍你,那样才是真的,其他的,不要相信。。。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凡是交钱的,都假的!最后从成品当中扣钱的,还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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