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前室消防规范要求
电梯前室消防规范要求如下:
1、电梯前室必须靠外墙,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米的通道通向室外;
2、独立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且短边不应小于2.4米,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
3、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卷帘。
《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八条
电梯投入运行时,使用单位必须制订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应配备合格的电梯司机,持证上岗。司机离岗半年以上,应重新培训后继续上岗。
使用单位和承担维修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该型号电梯的使用、维修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并逐台认真做好记录,建档备查。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第十条
电梯改造、大修后,必须质检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运行,承担改造、大修的单位负责保修12个月。
高层电梯前室是否必须设置防火门
高层电梯前室不是必须设置防火门。按照建筑设计规范,消防电梯必须设置前室,以利于防烟排烟和消防队员展开工作。
前室的位置宜靠外墙设置,这样可利用外墙上开设的窗户进行自然排烟,既满足消防需要,又能节约投资。其布置要求总体上与消防电梯的设置位置是一致的,以便于消防人员迅速到达消防电梯入口,投入抢救工作。
扩展资料:
消防电梯置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2、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与剪刀防烟楼梯间共用前室,不应小于12㎡。
3、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高层住宅什么情况下,需要做消防前室该怎么做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的要求,高层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或消防电梯的情况下,都应当设置前室。因此,高层住宅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前室:
1、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6.2.3.3条);
2、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6.2.4条);
3、设有剪刀楼梯的住宅建筑(6.1.2.1条);
4、塔式住宅的楼梯间及消防电梯间(6.2.1条、6.3.1.2)
5、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电梯间(6.3.1.3条)
6、不能自然采光和通风的楼梯间。
前室设置规定:
1、居住建筑楼梯间前室不应小于4.5平方米(6.2.2.2条);
2、居住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就小于4.5平方米(6.3.3.2条);
3、消防电梯间与楼梯间的合用前室,居住建筑不小于6.0平方米(6.3.3.2条);
4、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6.2.5.1条);
5、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6.1.3条);
6、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6.1.2.3条);
7、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6.3.3.3条);
8、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6.3.3.4条);
9、前室及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10、其它见楼上的。
高层电梯消防前室材料要求
6.3.3.2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6.3.3.3
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6.3.3.4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6.3.3.5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6.3.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6.3.3.7
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6.3.3.8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