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如何划分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按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划分的。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耐久年限:
关于建筑的耐久年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1.0.4条写的很清楚:
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
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重要的是要知道,如果你设计的是“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其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就要达到“100年以上”。一般商品有保质(用)期,这耐久年限就是建筑的保质期。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耐火极限怎么划分
划分标准
按照我国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及施工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建筑的发展趋势,同时参考国外划分
耐火等级
的经验,将
普通建筑
的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一般说来,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
钢筋混凝土
结构或砖混结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和一级耐火等级建筑基本上相似,但其构件的
耐火极限
可以较低,而且可以采用未加保护的钢屋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是木屋顶、
钢筋混凝土楼板
、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是木屋顶、
难燃烧体
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划分依据
划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基准的。因为楼板直接承受人和物品的重量,然后再将这些荷载传给梁、墙、柱等构件,是最基本的承重构件。
各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楼板的耐火极限确定以后,其他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就可以与楼板相比较而确定。在建筑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比楼板重要者(如梁、柱、
承重墙
等),其耐火极限应当高于楼板;比楼板次要者(如隔墙、吊顶等),其耐火极限可适当降低。
楼板耐火极限的确定,是以我国火灾情况和建筑特点为依据的。火灾统计表明,我国95%的火灾的延续时间均在2h以内,在1h内扑灭的约占80%,在1.5h以内扑灭的约占90%;同时,建筑物所采用的普通钢筋混凝土
空心楼板
,
保护层厚度
为10mm的,其耐火极限达1.00h;现浇钢筋混凝土整体式梁板的耐火极限大都在1.50h以上。因此,将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50h,二级耐火等级的定为1.00h,三级耐火等级的定为0.50h,四级耐火等级的定为0.25h。其他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以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楼板为基准,比楼板重要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高一些,比楼板次要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低一些。以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为例:楼板由梁来支承,梁的耐火极限比楼板要求高,定为1.50h;而梁又由墙或柱来支承,墙
和柱
的耐火极限分别定为2.00h和2.50h。其他依此类推。
一级耐火等级的高层民用建筑,其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一级耐火等级的高层民用建筑,其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A、0.1h
B、0.25h(正确答案)
C、0.15h
D、0.2h
我国对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划分几个等级
法律分析: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共划分为2个等级。而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标准、参考外国划分耐火等级经验,将建筑物耐火等级分为4个等级,一级为最高,四级为最低。一级是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二级更低,但可以采用未加保护的钢屋架;三级是砖木结构;四级是可燃结构。
法律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0.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3.0.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
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3.0.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0.4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5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3.0.6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
3.0.7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
3.0.8建筑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1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3.0.8.2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0m的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3.0.8.3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0.9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