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危房改造最新方案(山东危房改造补贴标准)
时间:2023-08-09
作者:彩涵
2022年危房改造什么结束山东济宁
11月。截止到2022年,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2022年山东济宁危房改造包括涉及12个县(市、区)、217个小区,该项目于2022年11月结束,具体结束时间根据济宁市发布信息为准,获得一首权威资料。
山东危房改造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2021年6月28日印发的《2021年山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鲁建村字〔2021〕11号),山东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参考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2、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8万元。
3、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4、对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节能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4万元。
以上实际费用不足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
山东省烟台市、临沂市等地区参考以上补助标准,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助标准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与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土地管理信息。
淄博市《农村宅基地旧房改造的规定》是什么
淄博市没有发布《农村宅基地旧房改造的规定》相关文档,具体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可以参考山东省发布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
根据《山东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的内容: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各地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我省结合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
2、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
4、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
5、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同等条件下户均补助再增加1000元。
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方案》全文内容可参阅政府网站信息:http://www.yanzhouzjj.gov.cn/index.php?c=article&id=2343
另外也可以参阅淄博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http://www.zbjs.gov.cn/Front_ZBJS/SearchResult.aspx?keyword=%u5371%u623F%u6539%u9020
山东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主观:
农村危房拆除补偿标准,需要看当地的具体情况,由当地政府进行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规定,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