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房屋损害评估找哪个部门的问题,以及和房屋受损应该找哪个部门鉴定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哪个部门最有效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拓展资料房屋质量的保修期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房屋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鉴定?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但是,非主体质量问题,你无权退房,即房屋地基承重柱梁的问题你才可以退另外,闵行楼倒倒只是土地承重有问题,大楼没质量问题所以中国人没人可以以房屋质量问题退房不信,你试试看没质量问题,开发商只有维修的义务,且在交房五年内
房屋裂缝找什么部门做鉴定啊?
墙壁裂缝有很多原因,主管的一般是所属区县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局,你可以申请进行验收,但费用一般需要自行承担,假如是开发商的问题,多以不同情况按:维修、赔偿、调整房屋等方式处理,质量监督局的工作只是出意见,不管协调,所以很多事情还是需要自己与开发商争取。
另外,一般的质量问题只是施工问题,上升不到工程质量问题,所以如果所得结果并不是倾向你的时候,得自己承担损失,如果问题严重,你则有很充分的证据来打官司。请自己做好心理准备。
我的意见是先找懂装修的人来看看,心里有了把握然后再看是以要求维修为主,还是以质量问题来争取赔偿。
再有,不知道您的城市,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房子,只能推测。按目前的建筑水平和管理制度,在一些大的城市的建筑基本上都不会有太大的质量问题,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在一些中小城市,可能会有这种问题。有很多监管方面的弊病。
墙壁裂缝如果是在墙与窗框附近发生,多是因为墙和窗是不同的建筑材料,因为温度差异就会产生收缩不均,就出现裂缝。同样的问题还可能发生在墙与瓷砖、墙与木制品门框地板附近等。这就是装修裂缝。
墙壁裂缝如果是室内墙上对应,而且延伸至插线盒等地方,多是因为墙壁上凿开了串线槽放置电线,而后填补水泥干燥后出现裂缝。也是装修裂缝。
墙壁裂缝如果延伸很长,而且墙与地面都有,连在一骸,多是大型塔楼在分期浇注时留下的楼板的伸缩缝的问题。这是正常的结构裂缝。
以上问题都是只能修补,不能完全恢复,都是正常的。
再有一种可能是墙面在刷细灰时,水泥和沙子配比不对,造成沙多,挂不住灰,一般都是片状或放射状的小裂纹。
这是属于小的工程质量问题,也可以修复,但因为不能整面墙全部重新抹,所以以后还有可能出现。只要修复的好,是不影响使用的。
再有一类,墙面水泥呈沙状,一碰就碎的;出现裂缝而且明显出现空隙漏出钢筋的;墙面裂纹非常规则,有平行的多道,这些是不正常的结构裂缝,应该是工程问题。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电话
您好!
这个需要找评估部门,具体电话联系拨打114询问,每个地方都不同
望采纳,谢谢
如何进行房屋质量鉴定,哪些部门可以鉴定
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不然***是不承认的。
但是房屋鉴定成品较高,根据有关部门核准的鉴定价格收费标准,涉及房屋各个方面的检测收费基本上都在千元乃至万元以上。不仅门窗收费标准是这样,常见的墙体结构裂缝、渗水等收费标准也是如此。
建议你询问一下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他们会告诉你当地的合格的房屋鉴定机构。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联系?
可询问当地房管或者建设部门。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联系?
一般找当地房产管理局,供参考,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做房屋鉴定要找哪个部门联系
房屋质量由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不然***是不承认的。购房者你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
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办法如下:
1、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该采取正确的***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3、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房屋质量问题评估该找哪个部门?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不知你是哪里,上海的叫“房屋质量检测站”,一共有十多家这样的单位都可以做这个工作。我就是做这种工作的。
建议你先对小区内同时期造的房子做一下调查,看看是不是这一批房子都有类似的质量问题,然后联合尽量多的业主一起来***,人多力量大嘛。
调查取证后,先通过村委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开发商承认问题,维修并补偿,那样最好;如果开发商不认,再由业主、开发商协商共同指定一家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评估,看看到底有没问题;如果开发商还要耍赖,不同意质量评估,那就走最好一步,告到法院去吧,法院会指定专业评估机构的
房屋有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先找开发商,由开发商派人处理,他们不处理直接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房屋维修***科投诉肯定能有结果。
祝你好运!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具体哪个部门有资质鉴定房屋损害?
县物价局怎么有资格做这个鉴定哦,需要建设工程质量部门认定才可以,一般的鉴定机构,还是不要找。就找当地质监站来做鉴定。还要出鉴定报告,做处理方案。你属于房屋安全和结构安全鉴定,结构鉴定要2000左右,房屋综合鉴定就要看你们那儿的收费情况。
房产纠纷找什么部门
房产纠纷找什么部门
房产纠纷找什么部门,对于房产上的纠纷时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问题,但是出现了纠纷就需要及时进行解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找什么样的部门来处理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下面是房产纠纷找什么部门。
房产纠纷找什么部门1
(一)一概以房子为标的物的房子确权、运用、生意、租借、典当、典当等民事行为发作的纠纷,以及与房子相关联的房子装修、装潢、设计、隶属设备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作纠纷,两边洽谈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子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申述。
(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运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员工对分房有定见,或许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许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四)单位分给员工住房运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员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去职务,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依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运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由于有关部门审批修建不妥,影响别人通风、采光或许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也能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因违章修建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修建的认定、撤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妥,当事人不服的,能够作为行政案件提申述讼。可是,当事人以违章修建物为标的发作的生意、租借、典当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修建阻碍别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能够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申述。
房产纠纷找什么部门2
买房纠纷找哪个部门
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过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阶段。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经程序。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5)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因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一方当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一方是对前者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购房纠纷的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均分为一审诉讼与二审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再对二审(终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在两年内申请复审。但对于已生效的判决书,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房产纠纷找什么部门3
房产证纠纷该如何解决
房屋产权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或者异议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房产纠纷去哪里投诉
这个没有投诉的部门,只能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走诉讼环节。
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房屋质量问题向哪个职能部门投诉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房屋受损应该找哪个部门鉴定
房屋受损应该找的鉴定部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5、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房屋受损鉴定的流程如下:
1、确定鉴定内容:
由相关方提出房屋损坏程度、原因、责任等方面鉴定;
2、初步调查:
根据需要鉴定的情况成立专项团队,对各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具体损坏原因、影响等;
3、模拟试验:
各项实测统计后在现场或实验室进行损坏过程的模拟试验;
4、分析论证:
根据实验结果、现场调查等信息,进行计算和分析,并得出结论;
5、鉴定报告:
将鉴定情况详细说明,附上证据和建议。
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