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江西老房拆旧翻新有什么要求,以及旧房子拆了重建需要什么手续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旧房子拆了重建需要什么手续
一、旧房子拆了重建需要什么手续
1、旧房子拆了重建需要的手续如下:
(1)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2)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应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3)审危房改建的还需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4)批手续通过之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5、重建完成,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老房子重建需要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拆旧房建新房需要办什么手续及流程
法律分析:
拆旧房建新房需要办理以下几项手续:1、首先必须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2、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应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范围外的则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后,才能动工;3、审批手续通过之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4、重建完成,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5、危房改建的还需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建造的房子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的土地已经确权了,需要有宅基地的证书或者房屋证书,才能够确定属于自己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衍生问题:
拆迁时新建房跟翻建房的区别有哪些?
拆迁时新建房与翻建房,两者之间的区别如下所述:
房屋改造(翻建房)分为楼房升高,墙改梁,内墙改梁,夹山改梁,框架房改造,打立柱,打大梁,房屋加固,桥梁升高,新增大梁,檐梁,圈梁,仓库改造,门店扩大,旧房改客厅,外框架整体改造,墙体打立柱和加圈梁。而新建的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未推出之前,有许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
农村老房子重建有哪些注意事项建新不拆旧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2020年年底全国要基本完成宅基地确权工作,以后无证房屋在农村基本就不会存在了。现在,农村建房审批也是越来越严格,大家都知道,在新址建房要经过严格的审批。但对于拆旧建新,很多人就以为不要审批,其实拆旧建新也是要审批的。农村原址重建房屋有“2个”注意,不注意这两点,房屋可能被强拆!
一、拆旧建新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地方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虽然现在超占面积建房的情况越来越少。但在以前,很多家庭占用的宅基地都是比较大的,是大大超出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而现在很多选择原址重建的农户,在建新房时,一般都会按照原面积来建,那新建的房屋肯定就是超过面积标准了,按现在的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
另外,因发展需要,现在很多地区的土地规划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村民以前建房所占的宅基地可能已有新的用途规划了,不再适合建房了。
为了避免原址重建房屋产生超面积标准、不符合土地规划等问题,所以,现在很多地区都规定,原址重建房屋也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而且要遵循“建新拆旧”规则。
二、农村建房,建新一定要拆旧
现在在农村建房的,很多都是在原址重新建房或新选址再次建房,这两种情况都是有旧房的。有朋友问,建新一定要拆旧吗?
前面我们也说过了,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所以按规定,建新确实是要拆旧的。
像湖南就规定,原址重建的,除保留施工期间必须的生活用房外,应先拆除旧房后方可开工建设;保留的生活用房,应在新房建成3个月内拆除。异地新建的,原则上在新房建成6个月内拆除全部旧房。村民应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旧房。逾期不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除。
三、农村建房,拆旧建新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很多朋友问,农村建房,拆旧建新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从实践来看,原址重建的审批程序跟异地新建的审批程序是差不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具体审查程序为:
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拟用地位置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审核。
特别提醒:部分朋友特别心急,会边走用地审批边开始建房,其实这也是不允许的,为了避免损失,最好不要这样做。
老房子重建需要什么手续
老房子重建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3、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4、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